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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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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局长吴克俭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前往北京访问前在香港国际机场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昨日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校委会)会议最后发生冲突,有学生和校委会成员不适送院,会否担心这样的情况会持续,甚至影响大学的管治?

教育局局长:根据传媒报道,我看到一班在社会上很成功的专业人士努力为香港大学的事务开会,但整个会议的程序受到很大干扰,很不幸有个别成员要用救护车送院,亦有成员的西装损坏。我觉得这种类似暴力的行为是完全不可以接受,我在此予以强烈谴责。每一个香港市民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但都要基於事实、合情合理和合法,我们很希望这个情况下,各位同学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令学校的教与学和运作上受到干扰。

记者:同学昨日的诉求是要即时成立委员会或专责小组检讨大学管治,但表示校委会并没有即时回应诉求。你认为这诉求合理吗?

教育局局长:校委会昨日在李(国章)教授的主持下开会,以我的理解,已经回应有关的要求,大家通过成立一个专责委员会(专责小组),这点大家也很清楚。在沟通方面,希望同学能够认清楚,校委会已经接纳有关要求,而通过成立专责委员会(专责小组)。

记者:但不是即时成立,是否未能完全回应同学的要求?

教育局局长:看到当中其实有各方面的意见,以及校委会的代表性是很广泛,所以有不同意见的时候,考虑到实际情况是以学校的长远发展利益作为基础,我相信他们的决定是有很坚实的原因。

记者:昨日行政会议通过香港教育学院(教院)正名为大学,有人表示希望向立法会提交相关条例草案时,一并研究行政长官是否成为必然校监。你觉得时间是否适合?

教育局局长:大家看到教院经过差不多十年时间,不断努力而达到今日的地步,获得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批准正名大学的一个重要举措,这亦是对教院上下师生多年努力的一种认可、承担。目前重要的大前提就是正名。至於行政长官作为大学校监是有法可依的,亦是根据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一直运作良好,所以希望大家尊重法例及行之有效的基础。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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