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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指定新界东南堆填区只接收建筑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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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国谦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考虑到将军澳区的住宅发展项目不断增加,以及当区居民对新界东南堆填区带来气味问题的忧虑,政府已修订法例,规定该堆填区(及其扩建部分)的用途为只接收建筑废物,而都市固体废物(即家居废物及工商业废物)及其他废物,则须分流至其他废物管理设施。该分流计划已於一月六日起实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送往新界东南堆填区弃置的家居废物来自多少个屋苑及多少幢大厦,以及该等屋苑及大厦的地区分布为何;

(二)鉴於部分废物收集路线因分流计划的实施而需更改,而路程增长会令燃油费等开支增加及垃圾收集车每日可运送废物的次数减少,当局有否估算,分流计划对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其外判废物收集商及私营废物收集商带来的额外开支;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平均每个住宅单位需分摊的额外废物收集服务费用;若否,原因为何;

(三)食环署有否收到外判废物收集商基於分流计划令经营成本上升而提出调整合约服务收费的要求;若有,每年涉及的额外开支款额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客观数据显示分流计划实施后,将军澳区的空气质素有所改善?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已修订法例,将新界东南堆填区的用途改为只接收建筑废物。有关的更改,自二○一六年一月六日起生效,所有非建筑废物,包括都市固体废物(即家居废物和一般工商业废物)及特殊废物,均不能运往新界东南堆填区处置,而须送往废物转运站或其他堆填区。因此,环境保护署(环保署)需要实施废物分流计划,按尚有剩余处理量的废物处理设施,重新分配各个废物转运站和堆填区接收废物的数量。为配合上述安排,食环署已调整了其部分的废物收集路线,将废物由受废物分流影响的地区改运往环保署指定的其他废物转运站或堆填区,以腾出足够的废物转运站容量去应付分流自新界东南堆填区的废物。

  就叶议员的问题,我们回覆如下:

(一)根据二○一三至二○一五年的数据,新界东南堆填区平均每天接收约1700公吨都市固体废物,当中约640公吨为家居废物。这些家居废物中,百分之四十四来自九龙区,百分之十七来自港岛区,其余百分之三十九来自新界和离岛区。至於这些家居废物涉及多少屋苑/大厦,本署并没有这些资料记录;

(二)及(三)食环署因应废物分流计划在个别地区调动部门及其外判合约的废物收集路线所涉及的总额外开支每年约为四千零三十万元。现时香港超过八成的家居废物是由食环署及其外判承办商提供免费收集服务,所涵盖的屋苑/大厦的楼宇不须因新法例的实施而需支付额外的废物收集费用。至於私营废物收集商方面,他们会调整及优化收集路线、运作规模和客户组合去应对废物分流的新安排,以达致最佳的成本效益。若这些调整不能完全抵销成本上升,他们会基於其商业考虑及客户的个别情况商议收费调整。就私营废物收集商的额外成本开支及雇用他们的住宅屋苑平均每单位所需分摊的额外服务费用,本署并没有相关的资料; 及

(四)去年十二月,环保署开始分阶段测试新建成的将军澳一般空气质素监测站,为该站在本年三月投入服务作准备。基於地理位置和土地用途相近,测试期的数据显示,将军澳的空气质素与东区和沙田的空气质素一直维持相若的情况,并没有因新界东南堆填区只接收建筑废物后而有转变的迹象。此外,自实施此安排后,环保署未有再接获有关新界东南堆填区的气味投诉。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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