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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单车友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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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本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会在新市镇及新发展区缔造「单车友善环境」。然而,有评论认为,政府的有关具体政策和措施不到位,未能配合骑单车者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於土木工程拓展署现正分阶段发展全长约104公里,贯通新界东、西,并途经北区、大埔、沙田、元朗、屯门及荃湾的单车径网络,政府会否研究将西贡区(包括将军澳)的单车径连接至该网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於沙田区议会曾委托香港中文大学就采用自助单车租借系统进行可行性研究,而研究结果正面,政府会否重新考虑在沙田区采用该系统的试验计划,以期在试验成功后推广至其他地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政府会否在规划九龙及港岛的重建计划时,预留土地建设单车径,逐步完善九龙及港岛的单车径网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鉴於越来越多市民以单车作代步工具,而市民对单车泊位及单车径配套设施的需求日增,政府会否检讨把单车定位为康乐运动工具的政策,并参考海外经验为单车重新定位,以缔造单车友善环境;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 鉴於越来越多人在马路上骑单车,政府会否考虑在设计道路上加入单车友善元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鉴於《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51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黑夜时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骑单车,除非他在车头展示一盏白灯及在车尾展示一盏红灯,但没有就车头白灯的亮度、照明范围及角度作出规定,政府会否在该条文加入有关规定,以保障骑单车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现今的政策是在道路安全及可行情况下推动「单车友善」环境,特别是在新市镇及新发展区,以促进单车作绿色的短途代步工具,减少使用机动交通工具。因此,骑单车不再只视作康乐运动。就葛珮帆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及(三) 发展局表示曾经研究兴建一条新界单车径网络支线,连接马鞍山及西贡,并审视了多条不同的单车径走线方案,但均遇到不少技术问题,包括须砍伐大量树木及影响生态等问题。经详细检讨后,发展局最终决定取消该支线计划,并已於二○一四年公布决定。

  至於兴建单车径把新界单车径网络伸延至将军澳的建议,由於将军澳区被高山环绕,现有连接将军澳的道路如西贡公路及新清水湾道,均依山而建且坡度很大,所以并不适宜在现有路旁加建单车径。倘若沿海兴建单车径至将军澳,将涉及环境影响和成本效益等问题,因此发展局现阶段没有计划把新界单车径网络伸延至将军澳。

  就位於市区的新发展区而言,政府会在个别具条件的项目中,在规划阶段考虑引入单车径网络。例如政府正为前启德机场进行大型市区发展计划,根据《启德分区计划大纲图》,启德发展区内已规划了长约6.6公里的单车径网络。为回应公众对扩大该单车径网络覆盖范围的期望,发展局建议把单车径网络扩展至大约13公里,并就该扩展计划进行了公众谘询,得到市民的支持。将来,整个启德发展区的单车径网络主要设於休憩用地内,连接区内的主要景点。发展局还会研究把单车径伸延至兴建中的沙中线港铁站。

  此外,西九文化区管理局会在西九文化区公园内兴建单车径供市民使用。

(二) 运输署曾於二○一○至二○一三年委托顾问公司进行「香港现有新市镇单车径网络及停泊设施交通运输研究」,包括参考海外经验,研究在新市镇发展自助单车租借系统的可行性,该研究得出以下的结论:

(i) 一个自助单车租借系统需要同时在多个地点提供公共租用单车服务,方便市民或旅客租用、退还、更换单车等,系统才具吸引力;

(ii) 由於自助单车租借系统需要频密迁移单车,以确保各个租借点有足够的单车可供租用,亦需经常维修单车及配备替补单车以供单车维修及失窃时作后补之用,因此营运成本一般较高昂;及

(iii) 现时私营单车租赁服务已能满足市场的需要,无需另设公共单车租用系统。

  此外,香港土地空间有限,如要同时在多个地点提供公共租用单车服务系统,并不容易。因此,我们需审慎研究有关问题,现暂无计划推出自助单车租借系统。

  不过,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已在现时西九文化区内的海滨长廊推出了一个自助单车租借系统先导计划,设置两个单车站供市民使用。西九文化区管理局会在公园落成启用前继续评估和改善有关服务。

(四)及(五) 如上文所述,政府一直致力推广「单车友善」环境。交通密度较低的新市镇或新发展区,较有条件以单车作短途代步用途;至於市区,交通一般较为繁忙,加上地少人多,车多路少,要找到合适的土地兴建单车径十分困难。基於道路安全的考虑,政府不鼓励市民在市区以单车作为交通工具。

  运输署正进行顾问研究,检视如何改善现有新市镇的单车径和单车设施,当中包括提升连接性、加强安全及增加单车泊车位等。运输署将分阶段推展顾问研究所提出的改善措施。

(六)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及《道路使用者守则》,骑单车者如在夜间或能见度低时骑单车,必须亮起单车灯:即车头亮白灯,车尾亮红灯。目前有关规例并没有列明针对单车灯规格的要求,而部分已发展国家(如荷兰及新加坡)亦没有法例规定单车灯的规格。我们会不时因应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考虑)作出检视,确保法例规定切合需要。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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