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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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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为表扬杰出的园林设计及园艺保养,藉此持续改善私人物业的居住环境和推广绿化工作,现正举办「2016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嘉许在绿化工作表现出色的机构。比赛现接受提名,截止日期为四月十四日,参赛费用全免。

  参赛项目必须位于香港。任何本地私营发展商和私营机构均可作出提名。参赛项目的园林绿化用地必须是共用空间及可供公众及/或住客进入。

  是次园景设计及园艺保养比赛分为三个组别进行,详情如下:

(1)大型住宅物业组(屋苑有最少四幢住宅楼宇及超过一千个住宅单位)

   i)  楼龄六年以下
   ii) 楼龄介乎六年至未满十一年
   iii)楼龄介乎十一年至未满二十一年
   iv) 楼龄二十一年或以上

(2)住宅物业组(屋苑有一千个或以下住宅单位,或屋苑住宅单位数目超过一千个但住宅楼宇数目少于四幢)

   i)  楼龄六年以下
   ii) 楼龄介乎六年至未满十一年
   iii)楼龄介乎十一年至未满二十一年
   iv) 楼龄二十一年或以上

(3)非住宅物业组(例如资助学校、购物商场和商业大厦)

   i)  楼龄六年以下
   ii) 楼龄介乎六年至未满十一年
   iii)楼龄介乎十一年至未满二十一年
   iv) 楼龄二十一年或以上

  参赛者必须将填妥的提名表格连同所需文件,于四月十四日下午五时或之前,送达「2016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秘书处(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十一楼)。

  参赛手册及提名表格可于下列地点索取:
1)「2016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秘书处(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十一楼);
2)绿化教育资源中心(尖沙咀柯士甸道二十二号,九龙公园办事处一楼);
3)康文署辖下各地区康乐事务办事处;
4)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各区民政事务处;或
5)在康文署网页www.lcsd.gov.hk/tc/green/property/index.html下载。

  查询请致电2601 8026。

  「2016最佳园林大奖──私人物业」由康文署主办,民政事务总署、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园境师学会、香港园艺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环保建筑专业议会及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协办。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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