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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巴士网络的新专营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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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六日)表示,政府会与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商议其巴士网络的新专营权。新专营权将于现有专营权届满后随即展开。

  发言人表示,九巴巴士网络的现有专营权二○一七年七月一日届满。九巴已表示有意申请为期十年的新专营权。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条例》),行政会议可向公司批予经营公共巴士服务的专营权,专营权的年期不可超逾十年。《条例》亦规定,专营公司在专营期内的任何时间,均须维持达致运输署署长满意程度的适当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务。

  发言人说:「九巴一直提供适当而有效率的巴士服务,而且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以进一步改善服务。但在可见将来,因应营运成本上升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激烈竞争,巴士行业的营运环境预计仍会面对相当压力。政府会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为市民争取最有利的新专营权条款。」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及交通谘询委员会已分别于一月十五日及今日讨论就九巴巴士网络新专营权须作出的安排。九巴巴士网络新专营权事宜的文件可在运输及房屋局网站(www.thb.gov.hk)和运输署网站(www.td.gov.hk)下载。公众人士可在本年四月十八日或之前,透过邮寄(香港北角电气道183号友邦广场25楼2503室,运输署巴士及铁路科)、传真(3528 0564)或电邮(bus-franchise@td.gov.hk),就九巴巴士网络新专营权须作出的安排提交书面意见。政府亦会邀请区议会辖下的交通及运输委员会委员提供意见。



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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