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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续领许可证配合延长放宽的士不准停车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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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宣布,为配合放宽的士不准停车限制措施再延长十二个月的安排,该署於一月二十八日起为的士车主/司机办理续领限制区许可证。

  运输署发言人说:「因现有许可证於二○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期,的士车主/司机必须申领新许可证。本署将在一月二十八日至一月三十日期间,每日中午十二时至下午六时,於十六个指定的石油气加气站(见附表)设专柜办理许可证续领事宜。运输署四个位於金钟、长沙湾、观塘及沙田的牌照事务处亦会於一月二十八日起办理许可证续领事务。」

  发言人表示,的士车主/司机须带备其现有许可证,并於专柜展示许可证以办理有关手续。

  鉴於现行放宽的士在时速限制七十公里以下路段内的繁忙时段及「上午七时至下午七时」限制区上落乘客的措施,整体上没有对交通造成阻碍,亦能让的士提供更佳的点到点服务给乘客,政府决定延长这放宽措施十二个月,由二○一六年二月一日至二○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如目前安排一样,的士可在有关限制区内上落乘客,但不可停车等候。

  发言人提醒的士司机,必须继续发挥自律精神,严格遵守「即上、即落、即走」及「不可停车等候」的规定。运输署及警方会密切监察放宽措施的实施情况,如出现不遵守规定的情况,令其他道路使用者受阻碍,政府会考虑在放宽措施到期前取消部分或整个放宽措施。

  运输署会继续与警方密切监察交通情况。警方并会对没有遵守「即上、即落、即走」及「不可停车等候」规定的的士司机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有关放宽的士一般停车限制措施及续领许可证安排的查询,可致电1823电话中心。



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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