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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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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早(一月十九日)出席电台节目后,就《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明日立法会继续审议版权条例(《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他们(议员)预料会继续「拉布」,会不会再跟泛民讨论?你刚才在节目中都提到,一直「拉布」不单影响版权条例,对局内一些工作都有影响,可否具体说说会拖慢哪方面的工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其实我是很欢迎跟各位议员,包括建制派和泛民的议员,就版权条例(草案)的分歧,大家可以坐下来谈。所以接下来,我绝对欢迎这样做。以往大联盟(香港版权大联盟),即版权拥有人的联盟,表示他们就约见部分议员有困难,所以在这段时期我已经帮助他们约了不同的议员开会,这些会议是正面的,虽然大家仍然有分歧。我们局内有很多范畴,在「拉布」期间,当然这些顾及其他范畴的同事,会因为「拉布」而阻碍他们一般的工作。这方面我很难很具体地说,因为我们局内的范畴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所以这些工作是有受到影响的。

记者:刚才提到安排泛民议员与(香港)版权大联盟会面,但首两次(的会面)泛民的议员反应比较冷淡,出席人数不多,是否觉得这些会面安排的成效未必那么明显,那么快可以见到?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想告诉大家,上次的约见是针对几位议员,他们(香港版权大联盟)想大家讨论,特别是提出修订的议员,所以我不觉得是反应冷淡。我亦多谢出席的议员,虽然大家有分歧,但都有很好的交流。

记者:会否再安排会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暂时没有提出要开会这个要求,但如果联盟(香港版权大联盟)有什么要求,或者泛民方面想要求见面的话,我亦乐意作出这样的安排。

记者:暂时局长你自己有没有底线,因为接着会有《财政预算案》,有否一个预计,版权条例(草案)最后会在何时可以通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想正面一点去看,如果大家积极去辩论这个议题,我们的条例是有足够时间通过的。多谢大家。



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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