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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刊宪及税务上诉委员会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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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今日(一月十五日)刊宪。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制定的《2015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修订条例》)旨在优化现行的税务上诉机制,并提升税务上诉委员会的效率和效益。

  为实施《修订条例》,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订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为新条例的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公告》将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提交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处理。

  此外,税务上诉委员会的办事处将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迁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20楼2020室,所有获安排在此日期之后举行的聆讯将会於新址进行。



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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