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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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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一月十五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纲要,为马鞍山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814公顷,位於新界东部吐露港南岸一带。该区东、南两面均毗连马鞍山郊野公园,西、北两面则分别滨临沙田海和吐露港。

  为了对市区发展密度及建筑物高度作出更清晰的规划管制以配合公众诉求,大部分发展地带已加入建筑物高度及/或地积比率/总楼面面积限制。根据马鞍山地区的地形,区内分为不同的高度级别,拟议建筑物高度由海旁向内陆地区渐次增加,并由市镇中心及东面和西面门廊枢纽逐渐递减,以配合新市镇独特的城市设计形式。

  为了改善马鞍山地区的通风,该区设有三幅「非建筑用地」及三幅狭长用地,其最高建筑物高度限制为两层。

  该区是沙田新市镇的一部分,大部分范围划为「住宅(甲类)」地带、「住宅(乙类)」地带和「住宅(丙类)」地带,分别占地约84.7公顷、20.8公顷及11.1公顷。

  共约18.9公顷的用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包括位於白石陆岬南部的两幅用地(分别占约3.8公顷及2.4公顷),作综合住宅发展。另外,落禾沙附近约12.7公顷的用地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作中密度的综合住宅和商业发展。

  白石陆岬北部约15公顷的用地划为「康乐」地带,以进行综合康乐发展,为市民提供所需设施。

  西沙路北边约0.5公顷的用地划为「商业」用地,作商业发展,以便为区内居民服务。

  约30.9公顷的用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以划定土地让原居村民兴建小型屋宇。

  为配合当地居民及该地区的需要,共约63.8公顷的用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现有的主要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包括乌溪沙青年新村、李宝椿联合世界书院、老人度假中心,以及警察总区总部。

  约38.7公顷的用地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作各种动态及静态康乐用途。

  约13公顷的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指定用途,包括铁路车站及公共交通交汇处暨商业住宅项目、马鞍山滤水厂、三个加油站、两个码头、一个酒店发展项目、位於泥涌作教育及康乐发展的一块土地,以及附设零售设施的行人天桥,该行人天桥连接马鞍山公路两旁的公共房屋发展项目。

  泥涌约2.5公顷的用地划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地带,以保存和保护具特殊地质价值的景物。

  位於白石陆岬东面和西面的沿海地区、海星湾及渡头约11.9公顷的用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以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地形特色或考古文物。

  约404.5公顷的用地划为「绿化地带」,涵盖山坡和草木茂密的小圆丘,是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

  西沙路沿线约0.6公顷的一幅用地划为「郊野公园」。这块土地现为泥涌烧烤地点,属马鞍山郊野公园的一部分。

  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MOS/22,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沙田民政事务处(包括沙田民政事务处马鞍山分处)、沙田乡事委员会、大埔民政事务处、大埔乡事委员会,以及西贡北约乡事委员会,供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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