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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测量服务收费将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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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五日)在宪报刊登《2016年土地测量(费用)(修订)规例》,调整根据《土地测量条例》(第473章)所提供的服务的收费。

  将会调整收费的项目包括:

(一)查阅土地界线记录;
(二)提供图则副本;
(三)於土地测量监督处存放土地界线图及相应的测量记录图;
(四)注册为认可土地测量师;及
(五)认可土地测量师的注册续期。

  发展局发言人说:「政府的政策是根据『用者自付』的原则,把各项政府收费大致订於足以收回提供服务全部成本的水平。」

  「上次调整现行《土地测量(费用)规例》(第473章,附属法例A)所订的收费是二○一五年。有关新收费将较原来提高约百分之十,以逐步收回全部成本和避免收费升幅过大。」

  修订规例将於一月二十日提交立法会。如通过立法会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新收费将於三月二十四日生效。



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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