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户外灯光约章》今日启动(附图)
****************

  为减低户外灯光造成的光滋扰和能源浪费问题,环境局今日(一月十一日)推出首份《户外灯光约章》,邀请户外灯光装置的拥有人及负责人承诺在预调时间关掉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装置。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主持约章启动礼时指出,环境局在过去数年来一直关注户外灯光可能引起光滋扰和能源浪费的问题,并积极寻求处理这些问题的可行方法。政府欢迎并会致力落实户外灯光专责小组於去年提出的改善措施,包括推出《户外灯光约章》,希望通过提高公众对户外灯光的关注,逐步为社会带来改变,纾减户外灯光造成的问题。

  《户外灯光约章》将於本年四月生效,签署机构应在预调时间关掉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遵守由晚上十一时到早上七时关灯要求的机构可获颁发「铂金奖」,由午夜十二时到早上七时关灯的机构则可获「金奖」。这些奖项将於二○一七年颁发。

  推广《户外灯光约章》工作小组主席麦瑞攌在启动礼致辞时指出,工作小组在落实约章的内容时,就居民在夜间作息的需要、机构及商户的运作需要,以及维持香港的活力之都的形象之间小心作出平衡。在参考专责小组的报告后,制定豁免安排,包括在预调时间继续营业的地铺静态招牌、用作保安的灯光,以及圣诞及新年期间的节日装饰灯,均无须在预调时间关掉。

  除推出约章外,环境局亦重推《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向公营及私营机构(包括相关专业团体及商界团体)推广户外灯光装置设计、安装和运作方面的良好作业措施。在政府物业方面,环境局已推出指引要求各政府部门於晚上十一时关掉所有用作装饰、宣传及广告用途的户外灯光,并须遵从指引的良好作业措施。

  黄锦星指出,虽然约章到四月才正式生效,但已有接近一千个物业和商铺率先响应承诺签署约章,涵盖多个不同行业的商户,包括地产发展、物业管理、酒店餐饮、零售、银行,旅游及戏院等,以及学校、公用事业和公营及非政府机构。他希望在未来两个月,可以凝聚更多机构和商户,在本年四月一日签署《户外灯光约章》,携手纾减户外灯光造成的光滋扰和能源浪费问题。

  政府於二○一一年成立户外灯光专责小组,就处理户外灯光造成的滋扰和能源浪费问题向政府建议适当的策略和措施。专责小组在参考国际经验和本地情况,以及考虑公众参与活动所收集到的意见后,於二○一五年四月向政府提交报告,建议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处理户外灯光造成的问题,包括推行《户外灯光约章》,鼓励户外灯光装置的拥有人及负责人在预调时间关掉对户外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政府已接纳专责小组的建议,并於二○一五年六月成立推广约章的工作小组,策划和筹备推广约章的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广告、餐饮、物业管理,酒店及零售等业界人士,以及区议会议员。



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28分

图片 图片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