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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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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廖长江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21届会议在去年十二月通过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协议(下称《巴黎协定》),《巴黎协定》的其中一项目标是控制全球温室排放,务求将与工业化前水平相比的全球平均温度升幅控制在摄氏两度之内,并继续争取把与工业化前水平相比的温度升幅限定在摄氏1.5度(下称控温目标)。环境局局长表示欢迎通过《巴黎协定》,并形容它是人类历史应对气候变化和环保议题的转捩点。另一方面,政府於二○一○年年订立减碳目标,计划在二○二○年把香港的碳强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关於应对气候变化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巴黎协定》已设定具体的控温目标,当局会否就未来可能出现的全球气温不同情况,拟订具体的应对计划;如会,计划的详情为何,包括当局会否定时向公众汇报实施该等计划的进展;

(二)鉴於《巴黎协定》设定较进取的控温目标,而香港身为国际城市和先进经济体系,当局会否制定更积极的二○二○年减碳目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於当局曾表示会就二○二○年后减碳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事宜与社会各界协商,并制订适当的方案,有关工作的详情为何,包括实现各项目标的时间表?

答覆∶

代主席∶

  去年十二月,我参与在巴黎举行的C40城市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指导委员会会议和C40论坛活动,并以国家代表团成员身分,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21届会议(气候大会)。我们并於气候大会展览厅内举行研讨会,讨论香港应对极端气候风险的策略。

  在气候大会上,195个国家通过共同努力,就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达成共识,通过公约下的《巴黎协定》。我们欢迎气候大会通过《巴黎协定》,这项新协定为二○二○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订出明确方向和目标。协定的目标是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摄氏2度内(以工业时期以前为基准),并且朝升幅不超过摄氏1.5度的目标努力。从二○二○年起,所有缔约国将每隔五年提交一次「国家自主贡献方案」,藉此更新其减排承诺。另外,气候大会将自二○二三年起每五年就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整体进展情况进行盘点,目的是检视各国在减排成效、加强各国合作,及协助各国提升减排力度,以落实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长远目标。

  就廖长江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香港天文台一直跟进公约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表评估报告,并就不同温室气体浓度的预设情景,推算香港未来气候的可能变化。这些推算为政策评估和执行政策提供最新的气候推算资讯,以便不同部门相应调整应对气候变化的计划,并为可能受影响的基础设施和应急计划进行评估。例如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的土力工程处在进行山泥倾泻风险评估时,就考虑了不同程度的极端降雨情景,以测试现时系统的负荷上限,并拟订合适的应对计划。我们会因应《巴黎协定》的内容、国际间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新发展,及气候变化在未来的最新推算,检视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包括适应和应变工作,并适时公布任何新政策或措施。

(二)及(三)《巴黎协定》为二○二○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订出明确方向和目标。为此,香港会积极推展缓减气候变化的工作,以达致於二○二○年把碳强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五至六成的既定目标,早前环境局公布的「香港气候变化报告2015」汇集了相关政府部门在这些方面的工作。我们将会继续在优化发电燃料组合、提高能源效益、推广环保陆路运输、汽车使用清洁燃料及转废为能等各方面检视及优化本地的减碳政策及行动,致力达到二○二○年的减碳目标。

  至於二○二○年后的工作,《巴黎协定》刚获得通过,我们将会密切注视协定通过后国际间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新发展,并留意气候变化在未来的最新预测。我们会因应上述分析检视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包括减碳目标、缓减气候变化政策、适应气候变化政策,及应付极端天气的应变能力。我们希望於今年内拟订新方案。

  我们十分重视与持份者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及建立社会凝聚力,这有助提升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包括缓减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及应付极端天气的应变能力。我们已於「香港都市节能蓝图2015~2025+」中建议成立由环境局局长领导的对话平台,与主要持份者如建筑业界和电力公司等合作,就如何加强厉行节约能源,特别是在现有建筑物方面提出方向。至於香港的长远减碳目标和进一步的减碳措施,我们同时间乐意与持份者和社会各界保持沟通,听取各方的意见,尽快达致新目标。

  多谢代主席。



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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