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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元创方的管理和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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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志全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PMQ元创方(元创方)是由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活化及改造而成的创意新地标,并于二○一四年四月开业。发展局以租赁协议方式,把元创方交由元创方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公司)营运。近日有报道指元创方部分租户由于不满欠缺支援和管理公司宣传元创方不力,导致他们经营困难和前景黯淡,加上每月须向管理公司提交业绩报告的压力,明言在两年租约于明年届满后不会再续租。因此,退租潮一触即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元创方现时有多少个未租出单位,并以表列出(i)该等单位的面积,以及(ii)管理公司就该等单位所订的每平方租金及该等金额与同区市值租金如何比较;

(二)是否知悉管理公司现时向元创方租户征收的管理费及其他收费(包括水、电及冷气费)的金额为何;管理公司有否提供补贴,以鼓励具创意的新进企业家进驻;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是否知悉现时分别有多少个元创方租户把其租用的单位丢空、拟提早终止租约或已表明不会续租;该等租户这样做的原因为何;如不知悉原因,会否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有关调查并采取措施改善这情况;

(四)鉴于本人得悉,有元创方租户因人流欠佳而缩短营业时间,是否知悉元创方租户平均每周的营业时数;如知悉,详情为何;如不知悉,会否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有关统计;

(五)是否知悉元创方开业至今,(i)每月的平均访客人次、(ii)每月平均举办多少次展览及表演等活动,以及(iii)平均每次该类活动吸引的访客人次为何;

(六)鉴于有租户向本人反映,管理公司在元创方开业初期举办的宣传活动(包括千只纸熊猫展览)能成功吸引不少访客,但无以为继,而近期在元创方举办的多属家庭乐活动,因而未能开拓配合元创方文化创意定位的客源,无助解决租户面对的经营困难,当局是否知悉管理公司现时宣传元创方的策略为何;该公司有否计划邀请不同的知名文创艺术家到场举行活动,以吸引访客;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是否知悉管理公司基于什么准则评核元创方租户的业绩表现;管理公司有否向业绩未达标的租户提供支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鉴于管理公司与元创方租户签订的首批租约将陆续届满,当局是否知悉管理公司有否计划向租户提供更多租金和其他收费优惠,以及承诺举办更多可吸引合适顾客群的活动,以增加租户续租的诱因;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九)鉴于现时元创方人流稀疏以致租户生意惨淡,当局现时有否机制处分营运不善的管理公司,甚至终止有关的租赁协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当局会如何加强监察管理公司的表现?

答覆:

主席:

  位于中环鸭巴甸街的元创方是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警察宿舍),是一个结合保育文物及支持创意产业的项目。在二○一○年三月,发展局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公开发出邀请,征求有兴趣的非牟利机构提交建议书,把警察宿舍改造成为标志性的创意中心。同年十一月,由同心教育文化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同心基金)联同三间协办机构所提出的「元创方」建议,获选为最能实践有关改造目标的建议。同心基金亦成为负责保育及活化警察宿舍的营运机构。

  政府采用了伙伴合作模式,经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拨款,由建筑署在工务计划下负责警察宿舍的保育和活化工程,而同心基金承诺提供一亿一千万元主要作为营运的资金,以支持创意人才培育。同心基金成立了的「元创方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公司) 负责元创方的日常运作,包括项目内创意工作室和其他单位的租务事宜。元创方以自负盈亏及自给自足的方式营运,包括自费管理、营运和维修保养元创方的用地及建筑物。

  警察宿舍经活化后,原有宿舍单位改装成为创意工作室、期间限定店、共用工作间,让一百多位新进创作企业家,以及一些国际及本地设计品牌租用,以展示和销售其产品或服务。

  就陈志全议员的提问,我答覆如下:

(一)至(三)为了向租户提供稳定及可负担的租金条件,管理公司参考差饷物业估价署公布二○一二年的中上环乙级写字楼的月均租金,厘订二楼或以上的创意工作室的基准租金。有关创意工作室的单位面积大约四百平方,每月基准租金为一万八千元(不包括管理费及水电费),本地设计师(知名设计师除外)可获20%至50%折扣优惠,实际折扣优惠因应个别情况而定。管理公司参考市场上按面积计算管理费的基准厘定管理费、水电费及冷气费,亦有向相关租户提供有关费用的补贴。至于地下和一楼的创意工作室和商业单位租户则需缴交市值租金,并不享有管理费、水电费及冷气费等优惠。

  根据管理公司向政府提供的最新资料,元创方在二○一五年三月中的整体出租率为92%。新旧租户交接期间,新租户需时完成筹备工作及装修单位后才能营业。

  续租情况方面,元创方首批创意工作室租户的租约将于二○一六年四月底届满,管理公司现正与相关租户商谈续租事宜。由于续租事宜涉及管理公司及租户双方的商业考虑及洽商细节,管理公司现阶段未能就续租情况提供进一步资料。

(四)根据管理公司与租户之间的租约,所有创意工作室的营业时间至少由下午一时至晚上八时。商业及餐饮单位的营业时间至少由上午十一时至晚上八时。个别租户会因应其运作需要间中调节营业时间。

(五)及(六)元创方自二○一四年四月中旬开始营运,截至二○一五年十一月底,已吸引超过五百万人次参观。同期,在元创方举行的活动共一百一十二项。各项活动的规模大小及性质不同,参加人次各异。

  元创方定期举办不同类型的创意活动,邀请世界知名的设计师及艺术家举行展览、讲座及分享创作经验。过去半年,在元创方举办的活动包括:「Our Hong Kong, Our Talents 同心同乐──"Play Me, I'm Yours"」、「新世代英伦创造:走进海瑟尉工作室」展览及「创意汇聚十日棚」等创意活动,针对不同类型的访客。元创方亦致力促进本地与海外创意产业交流,包括最近推出的楼梯画艺术项目,由来自海外及香港的艺术家携手共创的展览。元创方在举办各类创意活动时,会谘询包括创意产业业界人士在内的顾问团队的意见。

(七)元创方的目标是培育更多本地创作企业家及设计师。根据管理公司与租户之间的租约,租户须按月申报其营业额。管理公司根据租户在业务经营方案中自行订定的营业额预测,与实际状况作出比较,以掌握租户的经营情况。如发现实际状况与预测有重大落差,管理公司会适时联络租户了解情况及共商对策,以作支援。

(八)元创方是自负盈亏的非牟利项目,租金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管理公司表示,租金订定、折扣及其他优惠等事宜会按照既定的机制来决定。举办活动方面,管理公司会继续与租户保持密切沟通,听取意见,继续优化活动组合。

(九)政府与管理公司签订的固定租期为十年,并可申请续租五年,方便元创方营运者就经营标志性的创意中心作较长远的业务规划。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发展局与元创方的管理层进行定期工作会议,以监察元创方的营运,并对各类活动项目及改善人流方面提供意见。此外,政府会定期派员到元创方作实地视察。



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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