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二十题:教育局局长进行的公务外访
*******************

  以下是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对教育局局长(局长)有否恪尽职守提出质疑。例如,全港性系统评估的存废在社会上閙得沸沸扬扬之际,局长却以休假为由没有出席本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于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就上述课题举行的公听会。此外,局长被指频频进行与职责无关的公务外访。关于局长自本财政年度开始至今进行公务外访的详情,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次公务外访的(i)日期、(ii)日数、(iii)目的地、(iv)主要行程,以及(v)目的;

(二)每次公务外访随行的(i)教育局人员的人数及他们的职级、(ii)其他政府人员的人数及他们的职级,以及(iii)非政府人员的人数及他们以何身分随行;

(三)每次公务外访(i)住宿的酒店的等级及招致的开支、(ii)乘搭的交通工具的种类(例如飞机、火车及船)、等级及招致的开支,以及(iii)招致的其他开支及总开支;

(四)局长每次公务外访获得的飞行奖赏哩数(并按有关的飞行奖赏哩数是否拨作私人用途列出分项数字);

(五)有否评估每次公务外访对解决香港现有教育问题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及

(六)鉴于局长于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率领教育界代表团前往浙江省宁波市进行交流活动期间,曾出席当地政府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合办的「2014甬港经济合作论坛」,局长出席该论坛的目的为何,以及局长出席该论坛与本港教育事务有何关系?

答覆:

主席:

(一)至(三)教育局局长自二○一五年四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公务外访的详情表列于附件。

(四)教育局局长上任至今,从未把因外访获取的飞行奖赏哩数拨作私人用途。

(五)教育局局长和同事的外访活动均严格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取得一定的成果。透过与各地教育官员、学者和业界的深入交流,我们更深入了解其他地方的良好做法和宝贵的经验,这都成为我们在制定近年主要教育政策(例如十五年免费教育、职业教育和电子化学习)时的有用参考和借鉴。另一方面,局长也向国际教育界展示了香港教育的成就,并拓展和增强了香港与这些地方的教育联系与合作,巩固本港作为区域教育枢纽的角色,促进人才交流。教育局局长亦不时应邀出席在世界各地举行的国际性教育论坛或研讨会,与来自世界各地的教育界人士和官员就教育政策进行交流,并探讨教育政策/教学专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以及探讨双边合作的可行性。局长差不多每次外访,都与当地的香港留学生会面交流,听取意见。此外,近年国家在经济、科技等各方面发展迅速,加上「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为香港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教育局局长透过往内地进行考察及交流活动,推进两地教育合作及加强联系,为香港学生开拓更广的出路及更多发展的机会。

(六)教育局局长于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往宁波市,主要目的是出席「甬港教育合作交流会」,亦见证甬港两地的高等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签署教育合作文件。该教育交流活动是「甬港经济合作论坛」的其中一个部分,由二○○六年开始每年一度轮流在宁波市和香港举行。作为出席是次活动最高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员,局长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出席「甬港经济合作论坛」开幕式,并为典礼致辞。



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