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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泊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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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六日)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回覆本人於去年六月二十四日提出有关泊车设施的质询时承认,虽然全港泊车位数目整体足以应付需求,但某些地区出现供求错配问题(本人得悉,商业中心区及旅游热点附近的泊车位不足问题尤为严重)。政府又表示,向驾驶者提供停车场空置泊位实时资讯,可减少驾驶者驾驶其车辆在路面兜圈以寻找泊位而导致交通挤塞的情况。此外,政府计划适时开展泊车政策的检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驾驶者驾驶其车辆在路面兜圈以寻找泊位会加剧交通挤塞和空气污染问题,因而造成经济损失(包括生产力损失及医疗费用),当局会否就设置空置泊位实时资讯系统在财务上是否可行进行研究,并把该类系统可减少多少经济损失纳入研究范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采取具体措施(例如提供经济诱因),鼓励商业公众停车场营办商透过智能电话应用程式或政府的资讯平台,向公众发放空置泊位实时资讯,以免因驾驶者驾驶其车辆在路面兜圈以寻找泊位而加剧交通挤塞;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当局表示,会考虑要求新兴建的商业公众停车场提供空置泊位实时资讯,有关安排的详情为何;及

(四)当局计划何时开展泊车政策的检讨?

答覆:

主席:

  就易志明议员的提问,现综合答覆如下。

  我们早前已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报,政府原则上认同并计划分阶段推展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提出的一系列纾缓道路交通挤塞的建议措施,当中包括探讨如何向公众提供停车场泊车位空置情况的实时资讯,好让驾驶者无需兜圈寻找泊车位,加重道路的交通负荷。运输署表示,根据初步评估,倘若所需的资料齐全的话,只须将该署现有的交通资讯系统稍作修改,便可透过网页或手机应用程式向公众发放实时泊车位空置资讯,而落实这安排应该不会需要大量资源。

  然而,由於现时大部份停车场均属私营商业机构拥有,而运输署及房屋署辖下的停车场所提供的时租泊车位只占全港时租泊位总数约百分之三,因此向有关私营商业机构取得空置车位数据,对能否实时发放有关资讯至为关键。就此,运输署已联络商业公众停车场营办商,一方面鼓励他们多利用资讯科技,包括使用流动应用程式,发布其辖下停车场空置泊车位的实时资讯;另一方面鼓励他们上载空置泊车位数据到政府的「资料一线通」网站,让运输署及其他有意发展相关服务的机构,可下载数据至各种为驾驶人士而设的网页及应用程式,以一站式发放各停车场空置泊车位的实时资讯,方便驾驶人士。现时运输署已得到部份停车场营办商初步的正面回应,表示愿意或正考虑提供有关数据到「资料一线通」网站。运输署预计本年内可完成修改其交通资讯系统,届时便可将「资料一线通」内的实时泊车位空置数据上载该系统,透过网页或手机应用程式向公众发放。

  运输署会继续鼓励停车场营办商提供及发放其停车场资讯。政府亦会考虑其他可行方案,例如在日后新兴建的商业公众停车场加入适当条款,要求营办商提供停车场空置泊车位的实时资讯。

  至於交谘会就检讨泊车政策的建议,运输及房屋局及运输署正筹备在二○一六/一七年财政年度内开展有关检讨,但会优先考虑及配合商用车辆的泊车需求,并会因应日后的检讨结果研究改善措施,包括更新《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我们必须指出,香港土地资源非常有限,若私家车数目持续增长,政府不可能不断提供泊车位以配合,此举亦会间接鼓励市民购买私家车,加剧道路交通挤塞的问题。政府的政策是公共交通为本,尽量鼓励市民不靠私家车出行。市民在购买车辆前,应先确保有合适的泊车位供其车辆停泊。驾车者出行时,亦应考虑目的地是否有足够的泊车位,否则应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在附近地区停泊车辆后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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