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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中环湾仔绕道工程项目承办商被指倾倒物料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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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婉娴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报章揭发施工中的中环湾仔绕道(绕道)工程项目的承办商曾多次非法把该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废物倾倒入维多利亚港(维港)的水域。有参与工程的人士透露,倾倒活动历时大半年,而涉及的建筑废物是称为「膨润土」的惰性建筑废物。该物质会减低水中氧气,不利海洋生物生存,并会严重影响近年已有所改善的维港水质。根据当局在二○○九年六月向本会工务小组委员会提交的文件,绕道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废物(包括惰性建筑废物)和淤泥须运到适当的设施弃置,而非在海上倾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绕道工程展开后,当局有否派员定期巡查有关的工地,检查承办商有否按规定处理建筑废物;如有,巡查的次数及方式为何;以及有否在巡查前知会承办商和负责工地监管的顾问;及

(二)有否就上述非法倾倒指称展开全面调查(包括对有关水域的水质进行化验);如否,原因为何;如有,详情及结果为何;如调查结果显示指称属实,有关承办商有否因而违反了工程合约及有关法例;如有违反,当局如何跟进(包括采取了什么补救措施,以及如何惩处有关承办商)?

答覆∶

主席∶

  中环湾仔绕道工程项目受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签发的环境许可证所监管,当中列明工程中产生的废弃膨润土,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载列的条件经处理后运往公众填料库卸置。此外,该工程项目亦需要遵守其他相关的环保法例,包括确保工地的废水经处理及符合标准后才排放,及不可以将建筑废物或垃圾弃置於海中。

  关於陈婉娴议员的具体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自二○一○年有关工程开展至今,环保署进行了约90次巡查,包括视察地盘施工时处理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废物处置等的措施及相关环境监测要求等。环保署执法人员的巡查,均是采取突击巡查的方式,不会事先作出通报。在巡查大型工程地盘时,环保署人员一般会先到工地附近周边或高空位置检视地盘内的真实运作情况,并观察地盘周边有否排出污染物、或地盘附近的环境有没有受到污染或滋扰的情况,才进入地盘内巡查相关措施的运作,以确保巡查工作独立和客观。一旦发现有违反环保法例的情况,定必作出跟进调查及采取执法行动。

(二)环保署十分重视有关涉嫌倾倒膨润土入维多利亚港的指称,并正在展开深入调查,包括检查膨润土的库存、运用、处理、运送及弃置的记录,并於地盘周边可疑地点抽取海泥及海水样本作化验。若调查结果显示有违反环保法例的情况,环保署必定会向违规人士作出检控行动。

  此外,路政署亦指示其顾问工程公司的驻工地人员加强巡查和监察工地的运作,并督促承建商在进行有关工序时必须依照环保相关条例和合约要求,如发现承建商有违规或违约的情况,路政署定当严正处理。



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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