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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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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姚思荣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The Henley & Partners公布的二○一五年签证限制指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获152个国家/地区给予其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入境(统称「免签证入境」)待遇,排第十六位,排名较去年下跌两位,亦较南韩、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为低。据悉,随中国国民的消费力近年上升,越来越多国家给予中国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但当中部分国家(例如缅甸、柬埔寨及安提瓜和巴布达)未有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同样的待遇。此外,有部分国家(例如玻利维亚及巴拉圭)获特区政府给予其国民免签证入境待遇,但它们并未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对等待遇。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特区政府早年曾积极游说其他国家/地区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但近年已停止有关工作。该等市民认为,随特区与国际社会的经济、贸易、文化及旅游交往日趋频繁,特区政府应恢复有关的游说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十年,新增了哪些国家/地区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

(二)是否知悉现时哪些国家/地区给予中国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但却未有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同样待遇,以及该等国家/地区采取该做法的原因;

(三)现时其护照持有人获特区政府给予免签证入境待遇的国家/地区当中,哪些国家/地区未有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对等待遇,以及是否知悉该等国家/地区采取该做法的原因;及

(四)有否计划恢复游说工作,以期使更多国家/地区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从而方便特区居民前往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贸易活动和旅游;如有,工作详情及目标为何?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一直致力为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争取免签证入境待遇,务求使香港居民享有更多旅游便利。除不时向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大使馆及领事馆提出相关要求外,特区政府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人员亦有拜访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争取他们支持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特区政府官员与外国官员会面,以及参与相关国际会议和研讨会时,亦有适时游说、争取更多国家或地区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特区政府同时注重向外国政府推介特区护照,当有外国高级官员和政要访港,我们会争取机会邀请他们实地考察特区护照的制作过程,展示特区护照的制作严谨及其俱备先进防伪特征。

  经过特区政府多年来不断努力,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或落地签证待遇的国家或地区总数,由回归初期约40个增加至现时的152个,当中包括与本港在贸易、商业和旅游等方面有紧密联系的国家或地区,如日本、韩国、泰国,以及所有欧盟国家等。

  现时对於厘定个别国家或地区护照持有人所享有的旅游便利并没有一套统一的国际标准,不同机构编制的护照排名采用的准则各有不同,因而得出的结果也不尽相同。个别国家或地区是否给予免签证入境的待遇予其他国家或地区护照持有人,属於该国家或地区主权范畴下的事宜。就香港而言,我们一直以来对访客实施开放的出入境政策,现时约有170个国家和地区的国民可免签证来港旅游。我们在考虑给予外国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安排时,对等互免签证入境待遇只是其中一项考虑因素,还需其他多方面的考虑,当中包括入境管制及保安因素、双方的经贸、社会及文化联系、有关国家或地区的个别情况及其旅客的访港纪录等,并就有关安排对香港作为世界贸易中心、旅游中心及金融中心带来的好处作适当的平衡。就提问的具体回应如下:

(一)自二○○六年至二○一五年,对特区护照持有人实施免签证入境或落地签证待遇的新增国家或地区共25个,名单列载於附件一。

(二)现时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的国家或地区共152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资料,现时有条件地允许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或办理落地签证的国家或地区则共52个。当中基於不同的情况及因素,尚未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待遇的国家或地区共17个,名单列载於附件二。

(三)现时已获香港给予其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的国家或地区,当中未有对特区护照持有人实施免签证入境待遇的国家或地区共37个,名单列载於附件三。

(四)特区政府会继续努力游说更多国家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包括那些未给予我们对等待遇的国家和地区,并会按实际情况不时检讨及调整游说策略。



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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