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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保安局局长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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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一月五日)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内地公安方面有否证实究竟李波先生现在在哪里?接受哪一方面的调查?通报机制有否通报这事情?他的传真说他以自己的方法返回内地,是否证明香港出入境方面已变成一个「无掩鸡笼」,可以自出自入呢?

署理保安局局长:首先警方已向内地有关执法机构提出了要求协助提供资料,去了解实际在这案件中,有什么资料可以帮助警方调查失踪人士现时的下落。对於不同的消息所提及的内容及细节,警方都会认真、全面并很积极地调查及处理。在现阶段,的确有很多问题警方在调查中是会处理的,我们让警方处理这些问题之后,我相信就会更加了解事实上发生的情况,以及发生的事实是什么。

记者:北京方面是否已回覆那几位失踪人士,包括李波,是否在内地被刑事拘留?如尚未回覆,有否一个限期要在什么日期前一定要回覆香港政府?现时说他(李波)正在协助调查一些事情,我们会否派人到内地调查?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们是认真的。我们亦已向内地单位提出了协助的要求。我们警方会不断努力,任何可以帮助我们解决现在要处理的问题,警方都会考虑的。

记者:有指失踪人士有嫖妓的问题,以及特首呼吁李波提供线索,要一个失踪人士去提供线索是否合理?

署理保安局局长:首先在媒体又好,或网上流传的不同消息,我都不会评论。警方在调查中当然会针对所有同案件有关的消息,去积极、认真地展开全面调查。至於在调查失踪案件中,当然调查的警务人员都欢迎任何人提供消息的。

记者:李生,请问现时该五个失踪人士的出入境纪录是如何?如证实了李波真的用自己的方式返回内地,请问保安局会如何处理这宗案件?

署理保安局局长:就每一名人士的细节,我较早时已说过,我不能全部公开,因为公开后可能会影响调查进度及结果。至於有报道指失踪人士是用什么方法到达他现时(所在)的地点,这些警方一定会调查。调查时亦会看看有没有证据涉及一些事情,法律上是否容许。基於证据,按香港法例处理。

记者:特首要求李波,一名失踪人士提供资料是否合理?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刚才说过,在调查中,调查的警务人员一定欢迎任何方式,任何资料,如果对案件有帮助,调查的警务人员一定欢迎。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6年1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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