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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东南堆填区由一月六日起只接收建筑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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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一月四日)提醒公众,指定位於将军澳的新界东南堆填区只接收建筑废物的有关规例修订将於一月六日生效。由当日开始,该堆填区只会接收建筑废物,运载非建筑废物的车辆将不能进入该堆填区处置废物。

  环保署发言人说:「废物收集商应将家居废物及工商业废物转送往环保署辖下提供收费转运服务的废物转运站,或直接把废物送往位於北区打鼓岭和屯门稔湾的两个堆填区处置。废物收集商在使用废物转运站的转运服务前,须先行向环保署开纳帐户。」

  为确保废物收集服务能如常运作,以保障环境徖生,环保署发言人提醒受影响的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应确保其废物收集商已作出适当安排。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有关修订规例於一月六日生效后,预计新界东南堆填区的接收量会减至约每日500车次,分流的废物大部分会被废物转运站网络吸纳。为配合有关措施,环保署已联同食物环境徖生署调整了九龙及新界部分地区的废物收集服务及运输路线,以腾出更多市区废物转运站的处理量以吸纳分流自新界东南堆填区的废物。此外,环保署与各持份者,包括废物收集行业和物业管理业界代表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并在二○一四年三月成立工作小组商讨废物分流计划事宜,务求计划得以畅顺推行。

  现时环保署对各废物转运站已有严格的环保及运作要求,确保其运作不会对附近民居构成环境滋扰。为减少废物分流对社区环境的影响,环保署已修订《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规例》,规定所有进入堆填区或废物转运站的垃圾车均须配备构造合适及性能良好的金属车斗尾盖和污水收集缸。政府亦於早前推出一次性的资助计划,协助私人垃圾车车主进行所需的改装工程。以往部分垃圾车因没有足够防污装置而造成环境滋扰,例如垃圾污水滴漏、掉下垃圾或气味滋扰等,自有关修订规例於二○一五年四月一日生效后,情况已大为改善。

  新界东南堆填区只接收建筑废物及有关废物分流安排的资料,可参阅以下的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prob_solutions/waste-diversion-plan.html。如有查询,可透过电邮wastediversion@epd.gov.hk或致电热线2872 1727与环保署联络。如查询有关使用废物转运站的转运服务,可透过电邮 rts@epd.gov.hk 或致电热线2872 1704。



2016年1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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