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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保安局局长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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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一月三日)出席一项公开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想问问李波的案件,现在可否证实他是否已返到内地?调查进展如何?

署理保安局局长:警方已将这件案分类为失踪案件,交由港岛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专责调查。警方已开展了调查工作,会积极全面调查今次失踪人士的情况、背景,和实际当日发生什么事。警方在调查期间,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时间搜集证据,了解事情,才再作判断。

记者:暂时有没有他的出境记录?有没有机会是内地公安捉走了他?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很难公开向大家交代每一个(调查)环节。调查细节应该让警方处理,因为有一些细节,我不希望因为公开了而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但正如我刚才所说,警方会积极全面专业地调查这件案,在他们未作出事情最后判断前,我认为不应作任何结论,我们应该让警方调查今次失踪情况和事实。

记者:有没有时间表?

署理保安局局长:大家都知道,警方已第一时间翻查当日他最后获悉出现地点的闭路电视,这一点已经做了。警方在闭路电视中,希望尽量找出线索。警方亦会将调查范围扩大,去其他地方搜查证据,例如,警方会了解当日失踪人士和哪些人接触,又或者之前与哪些人联络,去了解整个事情的背景和事实真相。

记者:昨日有消息指他没有出入境记录,可否确认这一点?究竟现时他是否身处香港?是否掌握到这一点?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刚才已说,调查细节我并不能每一点都公开,我不希望因为公开任何资料而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不过警方一定会积极全面调查。对於案件有提及失踪人是否在某些地点出现过,警方会朝这个方向采取行动,如果有需要,他们会向当地警方查证。事实上,香港警方有一个机制,根据事主(家人)提供的消息,如果他在香港以外的地区出现,警方会根据这个机制去查证事实。

记者:如果有机会在境外出现,但他最后现身地点是在香港境内,是否有曾经出现过他可以不用通过出入境机制而在境外出现?

署理保安局局长:这正是警方调查的一个方向,我们应该给予警方时间去了解实际他失踪的背景和事实。现阶段,我认为不适合作任何结论,因为我希望根据警方调查到有什么证据才作判断。

记者:有数人失踪,是否有关连?有些人几个月前已失踪,调查进展如何?

署理保安局局长:港岛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已经将有关的失踪案件综合调查,我必须强调两个失踪事件的性质是有所不同。因为最近这一宗,失踪人士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香港,但另外较早的案件,所知道他们失踪的地方并非在香港,是在外地。

记者:有没有试过如果这个人涉及其他案件,有机会被内地公安带走?不需要出入境手续而被带返内地?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认为现阶段不应作任何判断,希望让警方调查搜集证据,我们再对事件作判断和结论。

记者:有没有这个可能性?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不打算评论任何揣测性的事情,我永远觉得调查是基於证据,香港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所以我们对事件作出任何判断,必须是基於证据。

记者:有没有涉及非法的执法行动?

署理保安局局长:香港是一个法治的地方,在香港,执法权只限於香港特区的执法部门才拥有,任何在香港的人士都受到香港的法律保障,包括他的自由和人身安全。

记者:初步调查结果?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相信要警方去搜集多些证据才可以作出判断和下结论。

记者:是否需要找中联办帮忙?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刚才已说,我们有机制,当我们相信或发现有一些情况失踪人可能在某些地方出现过,我们会与当地执法部门求证。

记者:刚才你说与内地有机制,有没有问内地?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们与内地的执法部门有一个机制,香港警方可按机制向内地执法部门查问有没有香港人士在内地被拘留或其他刑事约制性措施,香港警方亦已根据机制向内地做了这件事。

记者:有没有回覆?

署理保安局局长:我们正在等候答覆。多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6年1月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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