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成员任命公布
*******************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行政长官再度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两位现任成员,以及委任两位新成员,任命由二○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获再度委任的成员为刘文文及苏丽珍。新委任的成员为毛乐礼和钱志庸。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十分感谢监警会为确保香港享有一套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所作出的宝贵贡献。我们相信监警会将继续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职能,并推行一套有效运作的投诉警察制度。」

  监警会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第604章)成立,该会为独立法定组织,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律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监警会有二十八名成员,现任主席为郭琳广。

  有关任命已刊载於今日的政府宪报。



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0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