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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至一五年度赈灾基金拨款逾四千万元为香港境外灾民提供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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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二○一四至一五年度从赈灾基金拨款四千七百二十一万元,以资助多个救援机构为香港境外发生的灾祸提供紧急人道援助。

  赈灾基金拨款四千七百二十一万元资助十五个由七间救援机构进行的救援计划,以赈济云南省地震灾民和湖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度查谟-克什米尔邦、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塞尔维亚及马拉维水灾灾民。这七间机构为爱德基金会(香港)、施达基金会、乐施会、救世军、香港救助儿童会、惩教社教育基金和香港世界宣明会。

  所有受资助的救援机构必须於完成每项救援计划后,就拨款的用途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及经审核帐目。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负责赈灾基金的运作。赈灾基金为政府提供有效的渠道,当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发生灾祸时,对国际间的人道援助要求作出迅速的回应。有关赈灾基金二○一四至一五年度的报告,已上载行政署的网页,网址为www.admwing.gov.hk/chi/links/drfund.htm。

  政府会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时拨款以维持赈灾基金的结余至五千万元。视乎年内救援拨款的需求以及基金的结余和承担额,政府会在有需要时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追加拨款。

  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负责就赈灾基金拨款政策及行事方式向政府提供意见,建议批予申请机构的具体拨款额及监察获拨款机构使用拨款的情况。

  委员会主席为政务司司长,成员现包括郑耀棠、李慧攌、梁美芬博士、张国柱、孔令成、狄志远博士、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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