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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边境禁区范围缩减即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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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日)表示,第三阶段边境禁区范围缩减将于二○一六年一月四日(星期一)实施。
  
  是次边境禁区范围缩减,涵盖梧桐河至莲麻坑的一段边境地区,将释出超过900公顷土地。当地居民及其他市民将可以无需领有禁区许可证进入这些开放地区。

  为实施第三阶段禁区范围缩减,当局已修订《边境禁区令》(第245章,附属法例A)及《边境禁区(准许进入)公告》(第245章,附属法例H)。经修订的法例将于二○一六年一月四日生效。

  公众人士应注意,于边境禁区范围缩减后,港铁罗湖站、罗湖管制站以及文锦渡管制站仍然属于边境禁区范围,只有乘搭指定交通工具的过境人士,或持有相关禁区许可证的人士方可进入有关区域。

  发言人指∶「这个阶段的缩减实施后,整项边境禁区缩减计划亦告完成。余下的边境禁区,只覆盖警方的边界巡逻通路及其以北的少量土地、边境管制站、沙头角墟、沙头角海以及米埔部分地方,面积约400公顷,比原来2800公顷的边境禁区范围大幅减少。」

  由二○一六年一月四日起,开放地区的封闭道路限制亦将会撤销,车辆可自由出入区内的路段,但仍须遵守其他交通指示和限制。警方将密切留意交通情况,并增派人手于区内主要交通干道加强巡逻,有需要时会实施交通应变措施。

  特区政府经广泛谘询后,在二○○八年公布分三阶段缩减边境禁区范围。第一和第二阶段的边境禁区缩减已分别于二○一二年二月和二○一三年六月实施。



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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