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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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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标准工时委员会发出:

  标准工时委员会(委员会)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医生会后表示:「根据委员会过往讨论,并参考委员会於去年进行专题工时统计调查和公众参与及谘询所得的结果,委员会原则上建议探讨以立法方式规定一般雇主及雇员必须签订书面雇佣合约,当中须清楚订明工作时数、超时工作安排及超时工作补偿方法等与工时有关的条款(即『大框』)。同时委员会亦正继续探讨是否需要配合其他适当措施,进一步保障一些工资较低、技术较低及议价能力较低的基层雇员(即『小框』)。」

  「委员会已同意就其初步讨论结果及探讨中的工时政策方向,谘询主要雇主组织及劳工团体、较长工时行业的雇主及雇员组织,以及其他相关团体(即『第二阶段谘询』),以收集意见供委员会进一步讨论工时政策方向及撰写报告时作参考。继在上次会议讨论第二阶段谘询的框架,委员会在今日的会议上讨论了谘询文件的草拟本。委员会同意就四个可考虑推进工时政策的方向,包括:(i)只推行『大框』、(ii)只推行『小框』、(iii)在建议推行『大框』的基础上,同时推行『小框』、及(iv)不赞成推行『大框』及『小框』,建议推行其他的工时政策/措施(例如制定行业指引等),谘询相关团体。秘书处会因应委员会的讨论制定谘询文件,供委员会在下次会议考虑,尽快展开第二阶段谘询。」

  梁智鸿医生续说:「在探讨工时政策的过程中,委员会须小心考虑各个因素,包括雇员超时工作的情况,以及不同情景对雇员、雇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行业、整体经济和劳工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凝聚社会意见及厘定合适可行的工时政策方向。」

  「由於有一些委员,其中包括六名劳工顾问委员会的雇员委员,没有出席今日的会议,秘书处会约见未有出席的委员,听取他们对谘询文件的意见。我再次呼吁有关委员尽快重投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就工时政策方向展开第二阶段谘询,收集市民的意见,以便拟定报告供政府考虑。」

  标准工时委员会由梁智鸿医生担任主席,委员来自劳工界、工商界、学术界、社会各界和政府。有关委员会的详细资料,可参阅委员会网页:www.swhc.org.hk。



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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