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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欢迎内地与香港的证监会公布基金互认安排下首批互认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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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公布在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下的首批互认基金。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基金互认安排进一步推动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成功落实有关安排,在促进内地和香港的基金业的共同发展,以及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我很高兴看到业界对基金互认安排的积极参与,并预期两地将有更多获认可的基金陆续推出市场。对香港来说,基金互认安排不单可扩大香港基金业的销售网络,更可吸引更多基金来港成立,从而发挥香港的基金制造能力,把香港发展成为全面的基金服务中心。」

  曾俊华补充说:「我们非常感谢中央政府的支持,以及两地相关监管机构的努力。政府会继续推动各项发展香港资产管理业的措施,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於七月一日开始接受互认基金的申请。根据互认安排,合资格的内地和香港基金可通过简易的审核程序获得对方的监管机构认可或许可,在对方市场向公众进行销售。



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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