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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署圣诞及新年期间加强打击无牌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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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诞节及新年旅游旺季将至,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辖下的牌照事务处(牌照处)自上周末起已加强执法,全力打击和扫荡无牌旅馆,以保障入住旅客及市民大众的安全。

  民政总署发言人说:「牌照处会不分昼夜,亦会在公众假期期间,在旅客住宿的热点,包括透过网上平台预订的住宿地点,增加突击巡查及『放蛇』行动,以及展开大规模跨部门联合行动。」

  发言人强调,无牌旅馆的楼宇结构及消防安全未必符合安全标准,对入住者及大厦其他住客和访客的安全均会构成极大威胁。无牌经营旅馆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及监禁,并会留有案底。

  今年首十一个月,牌照处针对怀疑无牌经营旅馆已进行超过11 400次巡查及提出133宗检控,而被法庭定罪的个案有118宗,当中包括多宗经由网上平台出租住宿地方的个案。

  鉴于无牌经营旅馆经由互联网或流动手机应用程式出租住宿地方的情况有上升趋势,牌照处已成立专责小队以加强执法并强化情报收集工作,并于互联网张贴信息,呼吁旅客入住持牌旅馆。牌照处会继续密切监察无牌经营旅馆经互联网或流动手机应用程式招揽生意一事,并积极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牌照处亦会继续加强宣传工作,透过不同渠道,包括在电视、电台、小巴、网站、讨论区及多个入境口岸,播放宣传片及声带,及在入境口岸张贴海报和派发宣传单张,呼吁旅客入住持牌旅馆。

  旅客可透过牌照处网页(www.hadla.gov.hk)或流动手机应用程式「香港持牌旅馆」搜寻各区持牌旅馆名单。牌照处推行的「持牌宾馆标志」计划,亦规定所有持牌宾馆须在其入口及每间客房房门贴上指定标志,以便旅客识别所入住的宾馆已取得牌照。
 
  为提升旅馆的安全和管理,民政总署将于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推出三项优化发牌制度的新措施,包括:

(一)所有持牌人须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投保额为每宗事故提供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弥偿限额;
(二)持牌宾馆须设立24小时有职员当值的接待柜台;及
(三)牌照处会按照处所的核准用途发出「酒店」、「宾馆(一般)」、「宾馆(度假屋)」及「宾馆(度假营)」四类不同牌照。宾馆持牌人须在所有关于其宾馆的宣传品/广告中清楚注明所获发的牌照类别,以便旅客识别。

  就上述第(一)及(二)项新要求,现有持牌人可获为期12个月的宽限期,以便他们有足够时间作出所需安排。有关详情可浏览牌照处网页(www.hadla.gov.hk)。

  此外,民政总署现正积极草拟修订条例草案,以落实其他优化发牌制度及加强打击无牌旅馆的建议,当草拟工作完成后便会提交立法会审议。



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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