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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副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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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家洛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有自资专上院校(院校)将於二○一六/一七学年停办部分甚至全部副学位课程,亦有院校重新开办已停办的副学位课程。另一方面,有院校打算增加副学位课程的学费。关於副学位课程的学额及学费,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二○一四/一五、二○一五/一六及二○一六/一七学年,每间院校每年(i)开办/计划开办及(ii)停办/计划停办的副学位课程的名称和每个课程的学额,并按院校名称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在过去两个学年及今个学年,每个学年各间院校开办的副学位课程的学费和按年调整幅度,并按院校名称和课程名称列出分项数字;

(三)鉴於中学毕业生的人数在未来数年将呈下降趋势,当局在审批院校有关开办副学位课程及调整学费的申请时,会否考虑学生人口下降可能对课程学额及学费构成的影响;若会,当局会否把有关的考虑因素纳入审批准则之中;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研究及评估院校缩减副学位课程的情况对香港人力资源供应的具体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支持公帑资助及自资专上教育界别相辅相成的发展。受惠於公帑资助和自资界别的发展,在二○一四/一五学年,适龄学生中超过46%能够修读学位程度的课程;连同副学位学额计算,修读专上课程的适龄学生更接近70%。就陈家洛议员问题各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自资专上院校自负盈亏,在提供副学位课程方面享有自主权,可因应市场需求及收生情况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开办新课程或停办课程。

  根据自资专上院校提供的资料,二○一四/一五至二○一六/一七学年新开办及停办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自资副学位课程的名称和涉及学额表列於附件一。

(二)根据有关院校提供的资料,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学年各院校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自资副学位课程的学费水平和调整幅度载於附件二。二○一五/一六学年,大部分自资副学位课程的学费维持不变或上调不多於5%,与通胀相若。

(三)及(四)自资专上院校在提供副学位课程方面享有自主权,开办新课程或调整学费无须教育局的审批。因应中学毕业生人数在未来数年会明显下降,教育局已多次提醒院校须考虑学生人数下降的影响,局方亦鼓励院校在计划课程的安排时,须参考香港人力资源的需求。



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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