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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大家早晨。《竞争条例》昨日开始全面生效。竞争事务委员会亦全面展开他们的工作。订立和执行《竞争条例》的目的是要保障消费者,因此大、中、小企业不可以合谋订价、不可以瓜分市场、不可以限制产量,亦不可以围标,有这四个主要方面的「不可以」。
就《竞争条例》的主要内容,竞争事务委员会胡红玉主席和她的总干事(应为竞争事务委员会行政总裁),在过去一段时间都马不停蹄,通过传媒向社会介绍《竞争条例》的内容。昨日《竞争条例》生效后,我们可以看到市场上是有反应的。《竞争条例》生效后,我们希望市民不需要由於有一些企业或者供应商抬价或者合谋定价,令到消费者买贵东西。下去,我们希望大、中、小企业和消费者都能够遵守这条条例赋予他们的责任和权益。
记者:竞委会方面说希望政府可以帮助他们成立一个基金,帮助他们打大老虎。政府会不会有这个意向?第二,都是想问「一地两检」的问题,就是有些泛民议员觉得在《基本法》第十八条,其实都已经限制了内地法规在香港实施的情况,你觉得在附件三是否真的没有空间可以做到「一地两检」?以及是否破坏「一国两制」?
行政长官:《竞争条例》昨日才生效,我们在实施一段时间后,看看其实施的效果怎样,我们可以不时跟进和检讨。
至於「一地两检」的问题,我们要知道现在国家的高铁发展十分蓬勃,而且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亦十分明显。香港建一条高铁能够连接起整个内地的高铁系统,这对香港的未来发展十分重要。我注意到有意见认为我们是否先实施「两地两检」一段时间,然后再同时考虑「一地两检」。在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内地大多数有高铁站的城市,高铁站内没有海关、入境等等的口岸设施,所以在这些城市实施「两地两检」是完全不可行的,这点大家要注意。「一地两检」这个问题,我们有信心可以做到,而且符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情况底下达成「一地两检」。「一地两检」在外国亦有这样的先例,即使两个国家之间都不会有人提出说影响到国家主权的问题,所以在「一国」之内「两制」之间,我们有信心可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
记者:CY,近日多个建制政党陆续表示,对於这个版权修订都觉得可以放下,不需要现在就作出表决,或者可以接纳泛民一些修正案,其实政府现阶段会否接纳泛民修正案,或者将法例现在暂时不推行;以及工务小组上星期六就已把港珠澳大桥的拨款休会,政府会不会打算把这个港珠澳大桥或高铁这些支超的拨款直接by-pass到工务小组去财委会?
行政长官:两个议题,我看最好的办法是在立法会尽快让议员发言和投票。有关版权条例的问题,我注意到有关传媒的报道,但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无论建制也好,或者是其他议员也好,让他们在立法会能够尽早发言,正式表态,然后尽早付诸表决,我觉得这个是最全面而又最确切的一个做法。多谢。
完
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