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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在工展会宣传胶袋收费(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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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十二月十四日)派员到工展会宣传,提醒参展商户遵从塑胶购物袋收费(胶袋收费)的规定,除可获豁免收费的情况外,一旦向顾客提供塑胶购物袋,便须向顾客收费,每个不少於五角,商户也不可提供回扣或其他优惠方式抵销有关收费。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胶袋收费已於今年四月一日起全面实施,全港所有零售商户,包括展览会的参展商户,在零售货品时如向顾客提供塑胶购物袋,必须遵从胶袋收费的法例要求收费。」

  为配合胶袋收费的实施,环保署人员除不时到各零售店巡查外,也与不同的展览会主办机构合作,向展览会参展商发放胶袋收费的信息,提醒他们有关法例的要求和应注意的事项。环保署欢迎正在筹备展览会的主办机构与部门联络。

  发言人指出,全面推行胶袋收费的目的,是利用经济诱因鼓励市民减少使用胶袋,培养自备购物袋的良好习惯。在惜物减废的原则下,环保署亦鼓励商户减少派发胶袋,实践源头减废。

  胶袋收费於今年四月一日实施至今,环保署人员共巡查了逾40,000个零售点,当中包括不同类型零售店铺、摊档及参展商。截至十二月十三日,环保署向违规商户共发出13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每张罚款为2,000元。违规事项主要为商户售卖非食品时向顾客提供免费胶袋,也有部分违规个案涉及向顾客提供免费胶袋盛载气密包装的食品及向顾客提供回赠或折扣以抵销胶袋收费。违规个案涉及不同类型的店铺和摊档,包括服装零售店、药房、小贩摊档、粮油食品零售店、宠物用品店、五金店等。

  根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除基於食品徖生理由而使用的胶袋(如只盛载无包装、非气密包装、冰冻或冷冻食品的胶袋)、预先包装的胶袋,以及随服务提供的胶袋可获豁免收费外,零售商户不可免费派发胶袋予顾客,每个胶袋最少收费五角,否则会被处以定额罚款2,000元或甚至被检控。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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