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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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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赤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一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纲要,为赤柱地区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393公顷,位于港岛南端。

  区内约一公顷土地划为「商业」地带,涵盖赤柱旧墟的中央市集区、马坑的赤柱广场和舂坎角的一个地方购物中心。图上显示中央市集区和赤柱旧墟的街道为「行人街道」,以促进该区辟设行人专用区。

  赤柱旧墟地区和马坑邨划作「住宅(甲类)」地带,占地约13公顷。区内其他住宅发展包括赤柱半岛及舂坎角地区北部,以及沿东头湾道和黄麻角道一带的低层住宅发展,皆纳入「住宅(丙类)」地带,涵盖约37公顷的土地。

  为了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约58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现有的主要相关设施,有赤柱监狱、马坑监狱、圣士提反书院、香港航海学校及慈氏安养院。此外,约有11公顷的地方划作「休憩用地」地带,用作各种动态及静态康乐用途。

  约140公顷的土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指定的用途,包括位于赤柱半岛的赤柱军营、两个坟场、卫星地面站、以及舂坎角的混合通讯站。

  为了保育自然环境,并划定市区发展区的界限,约98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约21公顷而大多在等高线20米以下的海岸地区,已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以保留天然海岸线和具吸引力的天然海岸风貌。

  赤柱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 S/H19/12,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港岛规划处及南区民政事务处,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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