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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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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沙田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一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纲要,为沙田地区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2 777公顷,其中心位於沙田谷底部,一列山脉把该山谷与九龙分隔,其中最高的山峰为狮子山和水泉澳。该区的东北面为马鞍山,是沙田新市镇的扩展部分。

  规划区内大部分地方划为「绿化地带」,总面积约982.79公顷,主要是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以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

  区内主要土地用途地带还包括总面积约249.98公顷的「住宅(甲类)」地带,用作高密度住宅发展;总面积约195.52公顷的「住宅(乙类)」地带,用作中等密度的住宅发展;以及总面积约0.95公顷的「住宅(丙类)」地带,用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

  其他用途地带包括占地共约6.6公顷的「商业」地带,用作商业发展;占地17.21公顷的「综合发展区」地带,以作综合发展/重建作商业及/或住宅用途,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总面积约14.55公顷的「商业住宅」地带,用作商业及/或住宅发展;以及占地共约45.48公顷的「工业」地带,用作一般工业用途,以确保工业楼面空间的供应,足以应付生产工业的需求。

  为了就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约190.3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

  约296.7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旨在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约253.97公顷的土地划为「休憩用地」地带,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以配合当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

  约205.27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主要用作铁路车站和铁路车厂发展用途、商贸用途、坟场及灵灰安置所用途。
  
  沙田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T/32,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沙田民政事务处、以及沙田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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