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局欢迎政府提出企业财资业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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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金融发展局发出:
金融发展局(金发局)今日(十二月四日)欢迎政府提出立法建议,促进香港发展成为首屈一指的企业财资业务中心。
政府今日在宪报刊登《2015年税务(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当中包括完善企业经营集团内部融资业务的现行利息扣除规则,及实施适用於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的利得税宽减税率的建议。
金发局於二零一三年发表首份报告,倡议发展香港成为服务中国内地和跨国公司的企业财资枢纽。报告指出该建议是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机遇。
金发局主席史美伦说:「金融服务业的众多参与者透过金发局和其他渠道表达意见,深信推动香港成为企业财资业务枢纽将为香港社会整体带来莫大益处,而今日为带领香港金融业前进所走出的具体一步实令人鼓舞。」
史美伦补充说:「我们期待与政府和其他持份者继续合作,为进一步发展香港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共同努力」。
完
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