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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的资产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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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政府近年多次推出一次性纾困措施,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受助人发放一笔过额外援助金。据报,有一名独居长者把上述纾困措施的款项(下称纾困款项)储起,以备不时之需,却令自己的资产超出综援计划资产限额。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人员发现此情况后,暂停向他发放综援金,甚至考虑要求他归还在资产超额期间多领的综援金。社署回应传媒的查询时表示,综援受助人获发放的纾困款项,会获豁免计算作资产一年,但其后会被视为其资产的一部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二○一一年至今,综援受助人储起纾困款项以致资产超出综援计划资产限额的个案数目;如有,数目为何;该等个案中,停发综援金的个案数目,以及该数目占同期停发综援金个案总数的百分比;

(二)会否考虑为上述报道提及的长者,以及基于同一原因被停发综援金的其他长者作出特别安排,恢复向他们发放综援金;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发放纾困款项的本意是纾解综援受助人的困苦,却令较节俭的受助人受到停发综援金的惩罚,政府会否考虑把纾困款项计入综援受助人资产的豁免期延长,甚至作出永久豁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政府有否计划调高有关的资产限额,以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答覆:

主席: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目的,是为因年老、残疾、失业和低收入等原因在经济上无法自给自足的家庭,提供最后的安全网,使他们能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二○一五年十月底领取综援的个案总数为246 092宗,受助总人数为367 108名。个案总数已连续下跌55个月。在约24万宗个案中,约15万宗属年老个案,占约六成。综援计划透过较宽松的资产限额以及较高的标准金额、特别津贴和补助金,照顾年满60岁高龄人士的特别需要。在二○一五年二月一日起,单身综缓高龄受助人和申请人的资产限额为43,500元。

  至于有经济需要而未能符合综援资格的65岁或以上长者则可申请长者生活津贴,以补助他们的生活开支。在二○一五年二月一日起,该津贴的每月金额为2,390元。单身人士和夫妇资产限额分别为210,000元和318,000元。

  综援计划和长者生活津贴下,长者的自住物业均不计入资产限额。有关限额亦每年按既定机制调整。以综援计划为例,有关资产限额在二○一五年二月一日按机制上调4.7%。

  在近年的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在考虑相关经济环境、政府的财政状况及市民面对的生活压力等因素后,按「应使则使」的原则,审慎增加公共开支,并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向社会保障受助人发放一笔过额外援助金。根据现行安排,在计算综援和长者生活津贴的受助人及申请人的资产时,由政府发放的额外一笔过款项,包括额外一笔过社会保障金额和「$6,000计划」下发放的款项等,会由受助人及申请人收到该笔款项的日期起计12个月内获豁免计算,其后未动用的金额才会被视作资产。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社会福利署(社署)没有备存被停发综援个案的统计数字。

(二)一般来说,若综援受助人因资产总值超过其家庭在综援计划下的限额而被停发综援,社署会跟进受助人的财政状况及确定受助人是否有其他福利需要,并提供适切的支援,例如向合资格的长者发放长者生活津贴。日后如有关长者再次符合综援计划的资产限额及其他申领资格,他们可再申领综援。

(三)为帮助有需要的市民和维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综援计划须设有资产审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资产总值不可超出规定的限额。现行安排已就政府发放的额外一笔过款项,包括额外一笔过社会保障金额及「$6,000计划」下发放的款项等,设12个月豁免计算期,其后未动用的金额才会被视作资产。这安排一方面为综援受助人和申请人提供一定的弹性,另一方面亦能确保公共资源得以有效运用。

  社署会继续按既定机制适时调整综援计划和长者生活津贴的资产限额。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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