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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监管港铁公司的服务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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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毓民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的铁路服务近期发生多宗事故。例如,今年九月,东涌线有列车跳站,而港铁憃鱼涌站及黄大仙站先后发生运作中的扶手电梯突然损毁的事故。此外,港铁公司职员被指在执行规管乘客携带行李体积的规限时采用双重标准,即水货客可携带大型行李乘搭港铁,但学生携带乐器却被拒入闸或获发警告信。有市民质疑身为港铁公司大股东的政府有否妥善监管该公司的服务表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在目前的「服务表现安排」下,港铁公司须就铁路服务受阻或预计受阻8分钟或以上通知运输署及提交报告,以及须就31分钟或以上的服务延误缴交罚款,但该等安排并非防患未然的措施,政府有何恒常措施确保服务延误的发生率减至最低;

(二)鉴於当局曾於本年六月表示,机电工程署於取得拨款开设新职位后,该署会加强监管港铁公司列车服务的工作,除了恒常针对铁路事故展开调查和跟进外,将会主动检查铁路系统、审视港铁公司的工序及安全管理系统,以及提高该公司运作的透明度,有关的人手安排及工作计划为何;及

(三)鉴於目前港铁公司董事局的成员中,有四名为政府官员,政府会否考虑指示该等官员於每次会议后公开他们在董事局会议上曾提出的意见,以便公众更了解政府官员在有关会议中的角色?

答覆:

主席:

  铁路服务是否安全可靠,主要取决於营运商是否为铁路系统制订严谨的安全管理及资产管理、定期为系统内各组件作合适的检查、维修保养及适时更新,以及第一时间跟进铁路事故。

  政府为确保港铁服务安全可靠亦设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法例方面,《香港铁路条例》(第556章)(《条例》)订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在专营期内任何时间,均须按照该《条例》及与政府签订的《营运协议》(《协议》),维持妥善而有效率的服务。《协议》就港铁列车班次及各车站设施的服务水平制定目标,包括列车按照编定班次、准时程度,以及扶手电梯及升降机可靠程度等。运输署设有铁路监察部,监察铁路网络的服务表现,包括审核港铁公司每月就上述各项服务指标提交的营运报表,及处理公众投诉,确保港铁公司按《协议》提供妥善而有效率的服务。

  机电工程署作为法定的铁路安全监管机构,根据《条例》及《香港铁路规例》(第556章,附属法例A)(《规例》),其人员可为确保铁路安全及调查铁路事故进入港铁公司的铁路处所巡查,并要求港铁公司提交关乎铁路系统的资料或文件。

  黄毓民议员提及今年九月十八日东涌线列车经过九龙站及奥运站时没有停站的事件。机电工程署人员即日到场进行调查,并要求港铁公司人员交代事件详情。经调查后,得知事件属车务控制中心人员设定列车行驶路线时出现的人为失误。事故虽然令乘客不便,但没有影响铁路安全。为免事故重演,港铁公司已作出改善措施,确保人手操作的环节会由另一名职员覆核。

  至於今年九月十七日及九月二十日分别於港铁憃鱼涌站及黄大仙站发生的扶手电梯事故,机电工程署已作出调查,并确定两宗事故均由外来物而非扶手电梯机件故障引起。所有港铁站的扶手电梯均受《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及其附属规例规管。机电工程署於二○一四年巡查港铁的扶手电梯共241次,并无发现违规情况。

  黄议员提问中也提及港铁职员处理大型行李的标准。港铁公司表示,现行的行李尺寸上限是经考虑铁路安全、各线车站及车厢设计及乘客人流等因素后订定,并适用於所有乘客。虽然行李尺寸上限的执法工作不设酌情,但因应部分乘客有需要携带较大型乐器使用港铁服务,公司经公众谘询及风险评估后,已於今年十一月推出「携带较大型乐器试行计划」,让事先登记的乘客在清楚了解携带大型乐器时须留意的安全守则和事项后,可携带不超过试行计划下新设尺寸上限的乐器使用港铁服务(但早上一段特别繁忙时段除外)。

  就黄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港铁服务的可靠性及安全性一直维持在国际公认的高水平,多年来在「国际都市铁路联会」的标竿比较中均表现卓越。自两铁於二○○七年十二月合并后,港铁列车服务不断加密,由二○○八年每天平均行走约7 300班列车,增加至现时每天平均超过8 100班车。同期,港铁网络铁路总长度亦由约211公里增加至220公里。即使在铁路列车服务加密及铁路网络扩展下,铁路服务延误的个案总数在过去数年一直保持平稳。二○一四年,港铁有160宗因机件故障或人为因素造成的8分钟或以上服务延误事故,数目与二○○八年相同。二○一五年截至十月份,此等事故数目为118宗,比二○一四年同期的130宗少,反映铁路服务表现多年来一直保持稳定。二○○八年至二○一五年十月的事故数目详见附件。尽管如此,政府明白公众对港铁服务有很高期望。因此,政府一直要求港铁公司必须维持严谨的铁路检查、保养及更新工作,以维持高服务质素。

  二○一四年,机电工程署人员就铁路系统及设施作出168次巡查,确保港铁公司妥善执行维修保养工作,从而减低出现事故而导致服务延误的风险。港铁公司亦须根据《规例》向机电工程署通报在整个铁路范围任何部分发生并涉及安全的事故。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机电工程署可要求港铁公司提交事故报告,并会按需要展开调查。如发现须作出改善,会要求港铁公司作出跟进,以减低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机会。

(二)由於铁路列车服务不断加密及铁路网络不断扩展,政府认为有需要加强机电工程署的人手,以维持有效的安全监察,因此决定於二○一五至一六财政年度起增拨资源,於机电工程署铁路科开设九个专业及技术职系常额职位,当中两个为首长级职位,分别为总机电工程师及总电子工程师。目前,七个非首长级职位已经开设。至於开设两个首长级职位的建议方面,已於今年三月及六月分别获得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支持,并於十一月二十七日获财务委员会通过。

  机电工程署获新增人手,除了应付因铁路列车服务加密及铁路网络扩展所产生的额外工作量外,亦会从多个层次加强日常的监管工作,包括(1)针对港铁公司就铁路系统中的安全关键部件的维修工作,定期进行定点的安全巡查;(2)当有事故发生时,对铁路系统同类部件进行深入了解以减低同类事件再次发生的风险;以及(3)进一步扩阔各类巡查的密度及深度,将定点巡查工作扩阔至系统的层面,包括主动审视港铁公司就维修及保养各项机电安全关键系统的工作流程,以至人手编配安排,以提升铁路安全表现。具体来说,机电工程署就铁路系统及设施的巡查次数,将由二○一四年的168次,逐步增加至二○二○年约280次。

  同时,机电工程署亦会为现有监管制度引入新元素,从宏观及策略性角度检视及调整就港铁公司的安全监管机制,包括审核港铁公司全套安全管理工作及资产管理工作(如资产检查、保养及更新),俾能更全面、深入地监察公司的安全管理及资产管理质素。这些新措施结合原有的监管制度,可使监督铁路安全及港铁公司内部管理的工作成效更为显著。

(三)现时港铁公司董事局由二十位成员组成,其中十九位为非执行董事,包括四位政府董事。根据港铁公司章程细则及董事局采纳的规程,董事局专注处理可影响公司整体策略政策、公司管治、财务及股东的事项,日常事务则交由管理层负责。

  政府一直积极履行公司大股东的责任,不时向董事局反映市民对港铁运作普遍关心的事宜。票务优惠即为一例。一直以来,政府董事要求港铁公司在顾及上市公司须维持的财政稳健的前题下,应尽量推出不同的票务优惠,以照顾不同乘客的需要。另外,在政府董事敦促下,港铁公司检视了其管治架构和运作,并作出改革。二○一四年八月,港铁公司董事局增设了工程委员会及风险委员会,以更深入和聚焦地监督港铁工务工程进度和港铁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当中包括铁路营运和服务表现。此外,二○一四年十月和二○一五年八月,在政府董事向港铁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下,并经董事局同意后,港铁公司委任了共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行政长官亦在二○一四年十月根据《条例》委任了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为港铁公司非执行董事。

  港铁公司董事局所商议的具体事项、及会议上的具体讨论,除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的规定而须作披露的资料外,一般会被视为港铁公司的机密资料,所有港铁公司董事(包括政府董事)均须履行保密责任,不能对外透露董事局所商议的具体事项及会议上的具体讨论。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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