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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星期三(十二月二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打击私人住宅大厦维修工程的围标行为的议案。
该议案由钟树根提出,内容为:「本会促请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打击私人住宅大厦(包括资助出售房屋)维修工程的围标违法行为。」
胡志伟将就钟树根的议案提出一项修正案。
葛珮帆亦会提出一项有关加强打击走私野生动物的罪行的议案,内容为:「根据保护野生动物组织的调查及最新的科学数据指出,每年因象牙走私活动而被非法猎杀的非洲大象超过33 000头,导致非洲大象数目跌至约只有47万头,而走私犀牛角、花胶及鱼翅等活动更导致部分物种濒危;由於走私活动利润丰厚,吸引不少跨国犯罪集团及恐怖组织参与其中,令野生动物走私活动涉及的影响越趋复杂,走私野生动物、贩卖人口、走私毒品及军火等已被公认为国际社会中最严重的非法贸易活动;香港是自由港,也是国际航运枢纽,不少保护野生动物组织均指出,不法商人利用现时香港的法律漏洞『洗黑象牙』,使香港近年成为国际野生动物走私活动中心之一,对香港的国际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此外,由於非法猎杀非洲大象的情况严重,国际社会已经意识到只有停止买卖才能停止猎杀大象,所以国际社会(包括中国内地及美国)均已宣布收紧法例,并承诺尽快停止国内的象牙买卖;就此,本会促请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打击走私野生动物罪行;有关措施应包括:
(一)加强监控野生动物走私活动,并增拨资源加强侦缉队伍的规模及执法能力,以遏止犯罪组织利用香港作为非法贸易中心;
(二)将为商业目的而触犯《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的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并提高罚则,以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及更有效地打击此等罪行;
(三)严格执行《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并适时完善该条例及加强执法工作,以堵塞漏洞,确保香港切实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的规定,包括禁止《公约》附录I所列物种的商业性贸易;
(四)研究进一步限制在本港进行象牙及其他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贸易,最终达致全面禁止本地买卖象牙及其他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及
(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包括香港市民及中国内地和海外的访港旅客)对保护大象及其他濒危物种的意识,并鼓励他们向象牙制品及其他濒危物种的产品『说不』。」
毛孟静将就葛珮帆的议案提出一项修正案。
法案方面,《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和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此外,谢伟俊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将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5年立法会条例(修订附表5)令》和《2015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立法会选举)(修订)规例》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六年一月六日的会议。
梁君彦亦将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一项议案,内容为:「本会察悉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提交立法会省览有关《〈2012年律师帐目(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2012年会计师报告(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2012年律师(专业弥偿)(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2012年律师执业(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2012年外地律师执业(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2015年建筑物(生设备标准、水管装置、排水工程及厕所)(修订)规例》和《2015年建筑物(管理)(修订)(第2号)规例》的内务委员会第6/15-16号报告。」
在会议上,议员亦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完
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