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公开聆讯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五号报告书》第五章「香港邮政的运作」公开聆讯的开场发言:

主席:
  
  多谢审计署署长就香港邮政的运作进行了衡工量值式审计,亦多谢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拣选了这个议题作聆讯,我们有机会向大家进一步解释有关香港邮政的运作情况。

  政府整体接纳审计署署长就香港邮政的运作所提出的意见,而香港邮政已手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建议,以进一步改善部门的运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作为香港邮政的政策局,我们一直密切监察香港邮政的营运和财政,并定期与署方检讨香港邮政的业务策略、营运表现和财政表现。香港邮政以营运基金模式运作,亦属政府部门,能够以较灵活的方式管理资源,及因应市场和营运环境的变化订定适切的业务策略,并维持服务质素。事实上,香港邮政一直致力在现有体制所给予的空间下开源节流,近年亦采取多项措施控制成本、提高运作效率、开拓业务以及增加收入。邮政署营运基金在二○一四/一五财政年度转亏为盈,运作盈余为一亿六千万元,而部门同年达到所有服务承诺,邮费及其他服务维持在相当合理的水平。

  在局方的支持和署方的努力下,香港邮政采取多项节流措施,包括合并邮政总局及国际邮件中心拣信组,理顺邮件处理工作流程;透过双边协商,争取就出口邮件的终端费议定较低的增幅;以及采用「综合邮务系统」简化柜位服务工序,协助规划和调配资源。至於在开源措施方面,署方近年推出多项配合网上贸易发展的邮递服务,例如「易送递」本地派递服务、e-Express及iMail国际派递服务及柜位领件服务;积极加强本地及跨境直销函件服务;以及向本地中小企推广综合服务方案。除了以上已推行的措施,香港邮政亦积极探讨新的开源节流方案,包括加强和香港机场管理局的合作,为於香港国际机场购物的旅客推出覆盖范围更广的送货服务等等。署方亦会因应报告书的建议作进一步检讨,探索更多可行的改善措施。

  公众在衡量香港邮政的表现时,值得留意当中一些特别的因素。邮政服务由需求主导,在现时本地开放的邮政及速递市场的环境,竞争激烈,派递服务讲求速度,但邮件量时有变化,难以准确预测,香港邮政要满足顾客的服务需要,同时要履行政府为市民提供普遍邮政服务,能够达致自给自足,从业务收入支付日常营运开支,而无需依赖政府补贴或大幅加费,并不容易。香港邮政一直积极在部门日常运作及财务表现方面寻求持续提升表现。

  报告书的审查工作主要集中在四大范畴,包括邮件处理的管理、邮政局的管理、邮政车辆的管理,以及中央邮件中心及邮政总局大楼的管理,并就相关事宜提出多项宝贵的建议予我们参考。局方及香港邮政非常重视报告书的建议,香港邮政正逐步落实建议。

  在邮件处理的管理方面,付足邮费是投寄人的责任。香港邮政已加强宣传,教育公众必须付足邮资,以免阻延派递。香港邮政亦会参照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加强用以识别邮资不足风险较高的邮件的监控机制;同时,从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及资源上的考虑,制定适当措施收回少付的邮资。至於逾时工作方面,由於邮件量和邮件种类的组合时有波动,为了处理时有变动而常规人手未能应付的工作量,逾时工作是有实际需要的,而且每每较具成本效益,避免因增加常额职位而导致出现闲置人手。香港邮政已加强部门监管机制,以确保逾时工作的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至於在邮政局的管理方面,我们同意审计署建议香港邮政继续精简邮政局网络。这方面的工作要取得进展需要得到受影响社区的理解。香港邮政会继续寻求进一步精简网络的机会,并且控制营运邮政局网络的成本及善用邮政局开拓新的收入来源。

  在车辆管理方面,香港邮政已手检讨用以计算部门车辆使用率的方法,务求物尽其用。按政府物流服务署的数据显示,绝大部分的部门车辆使用率都是大致达到合理水平。而在采购租用车辆服务方面,香港邮政会适当引入更多市场竞争,既确保服务采购达致成本效益,而同时能顾及部门的实际运作需要。

  在中央邮件中心及邮政总局大楼的管理方面,香港邮政会按计划善用中央邮件中心的地方,以配合运作需要,而从国际邮件中心重置到中央邮件中心的办公地方的面积分配日后如有调整,将会呈交产业检审委员会批核。邮政总局大楼将会重置,以配合中环新海滨发展项目。香港邮政一直与政府各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紧密合作,积极推展部门所负责的有关工作。署方亦会按计划在重置邮政总局大楼前善用大楼内的地方。

  主席、各位委员,就审计报告中各项涉及衡工量值的建议,我们会认真考虑以及小心聆听委员的意见,并全力配合政府帐目委员会的工作,积极跟进。我和我的同事,乐意就委员稍后的提问,再作深入的解答。

  多谢主席。



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4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