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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药物条例》修订明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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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发言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表示,《2015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1)令》将於明日(十一月二十七日)生效。

  修订令将更新合成大麻素的定义,以及把NBOMe化合物加入《危险药物条例》附表1。

  发言人说:「修订令旨在防止贩运和滥用新类型的合成大麻素及NBOMe化合物,这有助巩固香港的抗毒防线。」

  修订令已於本年七月三日刊登宪报及於七月八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发言人续说:「根据《危险药物条例》,非法贩运及制造危险药物,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终身监禁。管有及服用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立法管制是应对新兴毒品的其中一环。与此同时,政府会继续循五管齐下的策略全面打击毒祸,包括禁毒教育和宣传、戒毒治疗及康复、立法与执法、对外合作,以及进行研究。」



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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