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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票控海味店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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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十一月二十日)票控两间海味店的负责人非法管有《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附录I列明物种。案件於十二月二十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聆讯。

  渔护署人员今年五月巡查上环一带的海味店,在两间位於德辅道西的海味店发现有怀疑由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鱼鳔制成的花胶出售,而店铺并未领有管有该物种的有效许可证。渔护署人员其后采取执法行动,从该两间店铺检走合共十四块可疑的花胶。检验结果显示,该批花胶属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於一九七七年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管。任何人如非按照《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的规定而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附录I列明物种或其部分,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两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渔护署发言人重申,政府十分重视打击涉及濒危物种的非法贸易。渔护署在本年五月至十一月曾巡查全港超过450间海味店;有关巡查将不时进行,以打击濒危物种非法贸易。

  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管制或举报涉嫌违规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



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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