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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就何俊贤议员提出「小贩政策小组委员会的报告」的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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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俊贤议员提出「小贩政策小组委员会的报告」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首先,我在此感谢何俊贤议员提出的议案,亦非常感谢小贩政策小组委员会的委员,在过去一年多与政府一起商讨小贩政策的未来路向,并就各项议题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我亦希望藉此机会就委员会报告中的主要建议作出回应。

  应如何规管小贩的贩卖活动素来也富争议性的。宏观而言,街头摆卖能提供就业机会,部分的货品也富传统特色,而顾客也可买到较廉价的物品。但是,摆买区附近居民的想法未必完全一样。他们可能更关注街头摆卖对通道阻塞、环境卫生和火警的影响。邻近须支付租金的商户也很自然地会关注小贩活动会否带来竞争。政府一向的小贩政策,是在众多的考虑中尽量取得适当平衡。由于每区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当区区议会的意见也必然是我们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现时政府的小贩政策会根据八项原则推行。这些原则是将我刚才谈及的考虑细致化的胪列出来。由于我曾向委员会非常详细地解释过这些原则,我在此不再重复。我只会概括现在的意思,就是在不影响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的前提下,我们对有关本土市集的地区主导建议,会在政策和运作上配合,而且我们认为由下而上的模式相当可取。若有任何机构能物色合适的场地作为市集,并得到所在社区及区议会支持,政府会尽所能提供协助。小组委员会的委员,以及获邀请参加会议的两位教授,亦有指出并建议政府就小贩管理模式为不同地区度身订造不同定位的政策,以切合各地区的需要。

  在委员会的会议上,亦有不少议员多次提出香港应借鉴海外地方在地区层面推行小贩政策的经验,如台湾及新加坡等等。我们亦希望指出,不同城市在不同时候都会因应各种不同因素,采取一些方法管理摆卖活动。香港的发展进程及情况与其他地方不同,该些地区的小贩政策经验,我们一定会参考,不过不可以照办煮碗搬到香港。因应香港社会不同的变化,不同的持份者会有其自身的考虑。我们提出的八项原则是在研究海外地方的经验后,并考虑到目前香港社会情况而制定的。平衡不同持份者利益的政策不能照抄外国的政策,必须是按本地独有的情况而作出的。

  事实上,我们陆续收到不同地区提出的本土市集建议,其中深水埗有团体在获得区议会同意后,已经成功在二○一五年八月的数个星期日在深水埗区试行墟市计划。由建议酝酿初期,至团体提出申请和营运,食物环环卫生署(食环署)和相关政府部门一直紧密合作,一起探讨可行性和值得关注、要留意的地方。食环署的同事就申请所需牌照及环境卫生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及支援,亦尽力协助倡议者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我们对计划的成功感到一定程度的鼓舞。

  最近,有些团体提出在北区、东涌、天水围及深水埗区推行墟市计划的建议书。我们备悉这些建议书。现正值区议会选举期间,新一届区议会任期在二○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我们期望团体最早可在二○一六年第一季将议题提上地区层面的平台作出讨论。

  政府对在任何地点发展小贩行业的具体建议都持正面态度,只要有关建议不影响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公用通道不会受阻碍,而团体能物色到合适的场地作为市集,得到社区及区议会支持,政府一定会提供协助。我们知道有意见认为政府应有一套具体的机制处理墟市计划的建议。我们认为具体的建议酝酿方式,可因应各区区情而每区不同,由政府去推出一套机制,在区议会以外推出另一个沟通平台,亦未必符合我刚才说地区主导、由下而上的理念。虽然刚才何议员提到,在建议内提到很多不同地区的沟通平台,不过我首先要说明,任何沟通平台,我觉得在现时的区议会架构下,地区行政其实应该不可以偏离区议会的平台。

  除此之外,委员会亦曾建议推动街头小贩及离街公众街市的贩卖活动,而并非把街头小贩迁置到公众街市为目标。我们必须说清楚,政府的政策不是要取缔摆卖活动,而是要在规管与支援中采合理平衡,并需以保障食物安全和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为大前提。我们提出的八项原则和五项建议中,其中三项建议均已积极回应社会上推动街头贩卖活动的诉求,包括检讨签发新的固定摊位小贩牌照、考虑签发新的街上「大牌档」牌照,以及设立地区主导的露天小贩市场。

  再者,为减低火警风险,我们亦推出为期五年的「小贩资助计划」,向全港43个固定小贩排档区内约4 300名小贩提供财政资助,加快搬迁或原址重建摊档。有赖各方的合作,截至二○一五年十月底,超过九成半阻塞旧式楼宇的梯口或消防车辆运作通道的小贩摊位已成功腾空。

  因应审计署建议食环署改善熟食市场的消防安全,食环署亦已经按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在其余熟食小贩市场进行消防改善工程。除了涉及技术问题的消防安全措施外,在容许的情况下,食环署辖下39个熟食中心已经采取适用及可行的订明消防安全措施,并会安排在未来数月,为尚未装设紧急照明装置及设备和手控火警警报系统的熟食市场安装有关设施。至于有些涉及技术问题的消防安全措施,食环署会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商讨其可行性。

  不过,就售卖小食的流动小贩方面有些不同的意见,因为这很大可能会对人流畅旺的地区构成阻塞和环境卫生等问题,因此往往成为投诉对象。若流动小贩属无牌经营,在一些情况下面对我们的执法时要走避,有时会构成对路人的安全隐患。政府现时未有计划重新签发流动小贩牌照。

  有关签发新的固定摊位小贩牌照和小贩助手的问题方面,过去亦有不少委员认为,在签发新的固定摊位小贩牌照时,应容许已登记的小贩助手优先申请。我们现正密切监察为固定小贩排档区小贩推行的五年资助计划的落实情况,稍后会检讨应否及如何签发新的固定摊位小贩牌照。届时我们会一并考虑如何处理向登记小贩助手优先发牌的诉求。至于计划的落实情况,我们将会于本年内向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汇报。

  我们亦认同应让传统和创意文化活动或手工艺有发展空间,并会跟进向具怀旧本土文化特色的无牌街头工匠,包括补鞋匠、钟表修理匠、锁匠、磨刀匠、线面师和代书人等的发牌事宜。在不影响食物安全、环境卫生和公众通道畅通及经谘询其他部门后,最后得到当区区议会支持,政府会适合地选择一些地点,考虑一些特定小贩行业签发牌照的申请,让他们可在合法的情况下经营。

  最后,关于美食车方面的问题,我们亦知道有很多议员有兴趣知道关于美食车政策的进展。有关美食车政策当然是属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范畴,但据我们知道,旅游事务署将于二○一五年十二月向相关的立法会事务委员会报告有关措施的进展。

  主席,我已就委员会,刚才何俊贤议员提及的主要建议作了简单的回应,谨此陈辞。我亦会继续聆听各位议员的发言,稍后再适当地作补充回应。多谢主席。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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