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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香港的空气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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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据报,空气污染已被世界徖生组织(下称世徖)归类为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的「人类致癌物」(即1类)。政府多年来推行了多项减少空气污染的措施。虽然二○一四年在香港繁忙地区路边录得的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低於一九九九年的水平,但二氧化氮水平不跌反升。据报,平均每年有3 000人因空气污染而提早死亡,而年均经济损失高达400亿元。因此,有多个环保团体呼吁当局加大力度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当局在过去五年就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推行的各项政策的成效;若有,结果为何;有否研究路边二氧化氮水平近年不跌反升的原因;有否研究最需要就哪一类路边空气污染物采取即时的改善措施,以及有否研究减低各类路边空气污染物水平的新措施;

(二)鉴於据报即将在长春建成的内地首个大气超级自动监测站,可自动分析空气中污染物主要是来自燃煤、汽车尾气还是扬尘,因此可大大帮助当局作出相应对策,政府会否研究引入该类系统,实时监测各类空气污染物的来源,特别是可对呼吸系塻和心血管系塻造成伤害的微细悬浮粒子(下称PM2.5)的水平;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於当局於去年引入一套较以往严格的新空气质素指标(下称新指标),但要到二○二○年才大致达标,而新指标较世徖的空气质素指引宽松(例如新指标下PM2.5的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每立方米75微克,是世徖指引的3倍,而且新指标容许每年超标九日,比世徖指引多六日),政府会否尽快修改新指标使其与世徖指引看齐,并制订更进取的改善空气质素措施,以期尽快达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改善空气质素,以保障市民健康。我们对本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头采取一系列控制措施,并且加强区域合作。自二○○五年起,我们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合作,建立珠三角地区空气监测网络,以监测区域空气质素,为分析区域空气污染及制定改善空气质素措施提供重要的参考。在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方面,我们在二○○○年八月开始落实石油气的士计划,并致力提升车辆排放及燃料标准。现时新登记车辆的排放须符合欧盟五期标准,而车用燃料亦为欧盟五期。过去三年推出的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措施包括:

(1)分阶段淘汰约82 000辆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特惠资助计划自去年三月推出至今反应良好。截至本年十月底,已有超过四成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在计划下退役;至於欧盟前期的柴油商业车,已淘汰近九成。

(2)於去年完成资助约17 000部石油气的士和小巴更换催化器及含氧感知器,以减少车辆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并由去年九月开始使用路边遥测设备以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的废气排放。

(3)专营巴士公司现正为约1 400部欧盟二期及三期专营巴士加装选择性催化还原器,以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加装计划预计在二○一六年年底前完成。

  上述措施已逐步发挥成效。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於二○一四年在路边空气监测站录得的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较二○○五年均有下降,可吸入悬浮粒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浓度,分别减少百分之三十三,百分之五十九及百分之三十;而路边的二氧化氮的浓度仍处於较高的水平,主要是因为区域性臭氧上升所致。

  另外,为进一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我们会於今年年底在中环、铜锣湾和旺角的三个繁忙路段设立专营巴士低排放区;另外,亦正筹备收紧车辆废气排放标准至欧盟六期,并会在本月二十七日谘询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我们亦会继续与广东省政府合作,致力改善区域性空气污染,包括臭氧问题。

(二)环保署的全港性空气质素监测网络,由十二个一般监测站和三个路边站组成,负责收集及发布大气及路边空气污染物的实时浓度,包括微细悬浮粒子(即PM2.5)、可吸入悬浮粒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臭氧。环保署亦於二○○○年起分析空气监测站所录得的PM2.5化学成分,以进一步了解PM2.5的主要来源。

  此外,我们在二○一一年开展了空气质素超级监测站计划,以助深入分析悬浮粒子(PM10/PM2.5)和光化学空气污染,即是关乎臭氧的成因和源头,制订相关政策和改善措施,以及评估成效。在计划下,我於元朗的一般空气质素监测站以自动化的PM2.5化学成分分析仪收集PM2.5的数据。另外,我们亦正在筹建的鹤嘴背景站会设置自动化PM2.5化学成分和光化学空气污染分析仪,强化该超级监测站计划。

(三)世徖建议不同地区在制定空气质素指标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当地空气质素、切实可行的技术、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因素。世徖《空气质素指引》亦制订了中期目标,让政府按循序渐进方式减少空气污染,和达致最终目标。特区政府早前已按照有关建议更新空气质素指标,新指标已於二○一四年一月一日生效,PM2.5已列入指标内。

  研究显示,香港空气中的悬浮粒子中有近七成来自於区域排放。我们在制定PM2.5的空气质素指标时,须考虑区域因素的影响,因此未能在短时间内达致世徖的最终目标。但目前我们已把PM2.5的空气质素指标设定在世徖中期目标,是一个符合世徖《空气质素指引》的务实做法。

  香港与内地一直紧密合作,致力改善珠三角的空气质素。我们在二○一二年十一月与广东省政府达成协议,共同制定两地在二○一五年和二○二○年的减排计划,有助香港在二○二○年大致达致新空气质素指标,长远亦有助降低不同空气污染物,包括PM2.5的水平。

  按法例要求,我们都是须最少每五年检讨空气质素指标。我们正筹备该项工作,评估近年推出空气质素改善措施的成效、珠三角的空气污染物排放趋势、减排技术的最新发展、空气污染对健康的风险,以及建议进一步改善空气质素的措施。我们计划在明年初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及环境谘询委员会汇报检讨指标的工作计划。

  多谢主席。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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