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三题:打击机舱盗窃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定光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警方今年首七个月收到45宗机舱盗窃案报告,该数字比去年同期上升五成,而所涉款项总额高达300万元,比去年全年的有关金额还要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i)机舱盗窃案的报告宗数和所涉款项总额、(ii)因涉嫌在机舱盗窃而被捕的人士数目及按原居国家/地方分类的数字,以及(iii)因在机舱盗窃而被定罪的人士一般被判处的刑罚为何;

(二)有否研究机舱盗窃案近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有关的犯案手法;如有,详情为何;及

(三)有否评估机舱盗窃案会否随着航空业的发展而不断上升;如有评估而结果如此,当局有何应对措施;会否检讨现时(i)防止该类罪案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的成效,以及(ii)有否足够的人力资源打击该类罪案;会否考虑修订法例以加重有关罚则?

答覆:

主席:

  就黄议员提问的三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二○一二年至二○一五年九月期间有关机舱盗窃案件的数字载于附件。在二○一五年一月至九月,因机舱盗窃而被法庭定罪的人士,分别被判罚款5,000元或监禁30日至13个月不等。

(二)警方关注近年机舱盗窃案有上升的趋势。机舱盗窃案的犯案手法,主要包括在航班起飞前犯案人假装摆放行李而偷取行李柜内乘客的财物,以及在航行途中趁乘客离开座位或在座位休息时盗窃。警方留意到,涉及航程五小时以上的中、长途航班的盗窃案有所增加,相信是由于有关航班大多会在航行途中调暗机舱内的灯光让乘客休息,犯案人于是伺机作案。

(三)警方会继续与航空公司、机场管理局、机场保安有限公司,以及内地和海外执法机构等交流情报,加强采取以情报为主导的执法行动,打击机舱盗窃案。同时,警方会继续与航空业界保持紧密联系,透过防罪讲座及其他方式加强业界人士包括机舱服务员对有关罪案的警惕及防范。警方亦会继续透过传媒及《警讯》等宣传渠道,发放机舱盗窃案的犯案手法等资讯,以提高公众的防罪意识。

  警方呼吁旅客小心个人财物,特别小心留意自己的手提行李,切记将贵重财物妥善保管,以及切勿将现金或任何贵重财物放置于机舱行李柜内,以免匪徒有机可乘。

  任何人涉嫌于机舱盗窃,警方一般会引用《盗窃罪条例》(第210章)或《航空保安条例》(第494章)提出检控。政府会继续密切关注有关问题的最新发展。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