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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投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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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渣打银行近日宣布本年第三季出现严重亏损,以致其大股东之一新加坡主权财富基金淡马锡控股(淡马锡)承受巨额损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外汇基金本年第三季录得638亿元亏损。国际投资环境不景气,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投资回报应声下跌;雇员除承受强积金投资亏损外,还须缴付高昂管理费。有评论指外汇基金本年第三季录得历来最高亏损,同期强积金投资亏损更严重;前者亏损约相当于基金总额1.9%,后者却高达12%。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自本年一月至今,强积金计划的供款总额、基金投资表现、平均投资回报率,基金收费总额以及基金收费平均占供款总额的百分比为何;

(二)鉴于本港发钞银行之一的渣打银行,其近日股价较二零一零年水平下跌近三分之二,令国家级主权财富基金如淡马锡长期投资亦蒙受损失,而聘用多名投资专才的外汇基金亦未能抵御投资市场波动,政府有否检讨下述做法是否仍然适当:强制雇员向强积金计划供款,并把供款交由基金经理投资,期望回报可为雇员提供退休保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尽快作出检讨;

(三)鉴于一直有市民批评基金经理收费过高,蚕食强积金计划投资回报,政府会否研究容许雇员就其供款自行投资,例如雇员将供款直接购入收取较低行政费的被动式基金(例如盈富基金),因而无须缴付强积金计划基金收费;

(四)鉴于有市民质疑政府推行强积金计划目的是保障基金经理收入,而非保障雇员退休生活,政府如何消除市民这个观感,令他们乐意长期供款;及

(五)鉴于扶贫委员会将于今年十二月就退休保障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公众谘询,届时亦会谘询有关雇主可使用其为雇员向强积金计划支付的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抵销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须向有关雇员支付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安排(俗称「对冲安排」),政府会否考虑把全面取消强积金计划建议纳入谘询范围,让市民自行为退休作出储蓄和投资安排?

答覆:

主席:

(一)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从核准受托人所收到的资料,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九月期间已收净供款为349亿元;而由于受近期蒥场波动的影响,二零一五年一月至十月期间的年率化内部回报率(已扣除收费及费用)为-1.7%,而最新的平均基金开支比率为1.60%。我们必需强调,强积金作为退休储蓄的其中一个来源,属于长线投资。投资期动辄长达四十年,回报在此期间难免因应经济周期、环球经济及短期市况波动。计划成员不应过分着眼于短期蒥场波动。

(二)及(三)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的设计是经过近三十年反覆讨论,最终以强制性私营退休保障计划形式的强积金推出。强积金制度透过硬性规定就业人口及其雇主供款,让他们在工作时为自己的退休生活作储蓄,令公共资源能集中协助有需要的人士。

  这个制度透过设立信托计划,并由专业的核准受托人负责强积金计划的行政管理工作,如从雇主收集雇主及雇员的强制性供款、追讨被拖欠的供款、向积金局及计划成员定期汇报、委任投资经理、管理累算权益及协助计划成员提取累算权益等。为保障计划成员的累算权益,核准受托人必须委任已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注册的投资管理公司为投资经理,负责管理计划内的资金投资。

  强积金计划由成分基金组成,并采用汇集投资(又称集体投资)结构的设计理念,能有效地运用大量小额供款进行投资。与个人投资相比,强积金的汇集投资方式可减低中小企参加强积金计划所需的行政负担及成本,享有较佳的规模经济效益,投资成本亦较低,能保障计划成员的利益。

  若由计划成员各自进行直接投资,而非透过核准受托人参加强积金计划及合资格投资经理管理累算权益,个别成员则须负责上述的行政及投资工作,并不符合经济效益。此外,汇集投资方式亦能更有效地分散风险。

  现时,计划成员已可把累算权益投资于以紧贴某个指数为唯一目标的强积金成分基金。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共有27个成分基金属于指数基金,其中12个投资于盈富基金。

  积金局一直努力促使强积金基金收费下调。自二零零七年至今,强积金平均基金开支比率已下调超过两成;而目前所有核准成分基金中,约四成属低收费基金(即基金开支比率≤1.3%,或现行管理费≤1%)。

(四)为更直接保障计划成员的累算权益,我们和积金局将于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规定每名核准受托人须在每个计划下,提供一套受规管、高度划一、有收费管制,且符合长远退休储蓄目标的「预设投资策略」(前称「核心基金」)作为预设安排。建议的管理费上限为每个「预设投资策略」成分基金每年净资产值的0.75%,长远还须进一步下调。整体而言,我们预计「预设投资策略」将成为基准,并可促使其他成分基金相互竞争及减低收费,以进一步优化强积金制度作为香港退休保障的其中一根支柱。

(五)扶贫委员会将于今年十二月就退休保障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公众谘询,范围包括如何强化现有退休保障制度各根支柱的功能。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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