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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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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宪报刊登《2015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建议采纳总额发放的方式,于一旦触发存款保障计划时,以厘定应向受影响存款人发放的补偿金额。

  如实施总额发放的方式,存款人将就具受保障存款获得以保障额为上限(目前为每存款人在每一银行的50万元存款)的补偿,而无须在厘定补偿金额时把存款人于有关银行的受保障存款与其在同一银行的债务互相抵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条例草案》建议采纳的总额发放方式及其他加快发放补偿的措施,将有助促进存款保障计划作为金融安全网重要一环的成效和效率。」

  「此外,《条例草案》亦有利银行体系稳定及加强防御能力,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存款保障计划自二零零六年成立以来,虽然从未被触发,实施总额发放的方式后,预期有助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在七天内向受影响的存款人发放补偿。

  《条例草案》亦包括修订条文微调存款保障计划的运作。有关条文旨在提高用作计算存款补偿金额的参考日期的确定性,以及容许以电子形式通知存款人有关补偿的安排。

  政府将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以作首读。



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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