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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受食水含铅超标影响的11个公屋项目的租户将由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获资助缴交部分水费及排污费。
这项资助计划的费用会由四个涉事的承建商提供,分别为中国建筑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保华建筑营造有限公司、瑞安承建有限公司及有利建筑有限公司。四个涉事承建商须承担的费用共约2,000万元。推出这项资助计划是有鉴於食水含铅超标为受影响公共屋的租户带来了一些生活上的不便,而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法仍需一段时间才能落实,我们留意到社会上亦有要求为租户提供某些纾缓措施的声音。
根据计划,这11个公屋项目的住宅租户及位於住宅大楼的非住宅租户每户可获得660元的资助。这个金额是根据这11个公屋项目的所有住宅租户在最近期帐单实际应缴水费及排污费总额的平均值,计算每户每年平均应缴水费及排污费而定出的。
资助额将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分366天拨入每一个租户的资助额储备,用以支付发给租户的水费单。如资助额不足以支付租户应缴的水费及排污费,余数由他们自行负责。反之,如资助额多於应缴款额,余数会继续留在租户的资助额储备,用以支付三年内发给租户的水费单。采纳平均每日资助额的安排主要是希望将资助额平均地分配於该年内有关单位的租户,因为有关单位在该年内可能有租户迁出和迁入。
由於受影响的11个公共屋的租户每户的用水量各有不同,而其中一些租户的应缴水费较资助额为少,为使租户可尽量享用资助额,这项资助安排将为期三年。如有租户在这三年期间迁出,资助如有余额会适用於迁入的新租户。
基於最近期水费帐单的数据,对七成的住宅租户(约21,000户)而言,660元的资助额相等於他们一年或更多的水费和排污费。然而,在这21,000住宅租户中,有5,100户在最近期帐单是无须缴交水费的。
承建商表示,承担这项资助计划的开支,纯粹基於真诚、善意及公德,而并非承认或接受他们在事件上有任何责任,以及无损他们的法律权益及地位。
水务署现正为配合推行计划而修改有关的电脑系统。
政府发言人说:「在公共屋发现食水含铅超标后,政府、房屋委员会及涉事承建商已尽快采取措施,减少受影响租户在取得安全食水方面的不便,包括提供樽装水、街喉、由大楼天台水缸拉喉至每一层,以及免费为住户安装滤水器及两年内更换滤芯。我们希望这一系列的措施,综合而言能切合个别居民不同的处境和需要。」
完
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