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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就的士服务的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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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的士服务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在上一个项目我们讨论了关於小巴的文件,现在我讲关於的士的文件。

  我会集中讲大家比较关注的优质的士课题,因为这是个新的课题,也会略谈到出租汽车的发牌制度。

  引入优质的士的最主要目标是要为市民提供普通的士以外的一个选择,引进要求比较高、质素较佳的服务,而收费自然也会较高。未来在制定试验计划的细节时,我们会小心考虑如何厘订优质的士的收费水平,确保营办商可收回较高的成本开支之余,亦可得到合理的回报,但利润也不能太高,好使服务对象能够负担,因为就算是优质的士,始终是一项公共交通服务。

  目前全港18 000个普通的士牌照属永久性质,牌照的签发并无任何直接与服务质素有关连的附带条款,因而不能通过牌照规定去就服务欠佳作出惩处。服务的监督只能透过执法进行,而执法往往有一定的局限,原因是在的士车厢内,往往只得司机和乘客,并无第三者,所以举证常有困难。同时,大部分的士牌照持有人与司机亦无雇佣关系,司机自雇的比较多,因此亦无法对司机服务质素进行有效监督。另外,的士牌照的拥有权及管理责任高度分散,因此亦自然无法有集中管理的效果。

  在考虑引入专营权管理模式推出优质的士的时候,政府希望一并避免出现上述现时体制性的问题。我们现阶段考虑的政策框架特点是:

(一)引入优质的士,我们的意向是透过专营权模式批出,而不是再透过像过往发出牌照的方式批出。每个专营权会管理若干数目的优质的士,以收集中管理之效;

(二)营办商须是公司,不是个人,服务表现通过专营权条款受运输署监督。承办专营权的公司与司机之间须有雇佣关系,而司机表现受公司监督,会赏罚分明。确立这雇佣关系亦可更有效地保障司机的权益;

(三)专营权会定下服务标准及监督模式,以确保优质的士名符其实;以及

(四)专营权不会以价高者得批出,而即使日后专营权须收费,批出专营权的首要考虑会是服务水平,不是专营权费用的多少。专营权亦会设时限,不得转让,亦并非必然续期,一切看服务表现。

  专营权模式的各项细节,包括引入专营权的数目、每个专营权所须的士数目、专营权时限、甄选条件、收费等等,我们会作出深入研究,今日亦是很好的机会听议员的意见。

  引入优质的士是引入新事物、新思维。新经营管理模式会否奏效、能否满足市民对这类档次较高的个人点对点的服务有待验证。为此,我们会先以试验性质施行,试验期的长短会经研究后订出。

  与此同时,我们对另一种个人化、点对点的出租车服务正进行检讨。这出租车的档次较优质的士为高,所须领取的批文正式名称叫「私家服务(豪华房车)」许可证,「豪华房车」这里英文叫「limousine」。这类豪华房车出租车在角色定位上与的士有根本的区别。豪华房车乘客不能在街上截车,只能预约;收费不受监管,亦无按表收费的安排,费用由服务提供者及使用者自行商议而定。豪华房车出租车的外观标记亦不受规管,与的士鲜明的外观标记有明显的差别。豪华房车出租车现时设有上限(即1 500辆),目前市面上只得600多辆。相对而言,的士数目虽不设上限,但发牌数目是按需求、交通及业界经营情况而定。

  优质的士由於是新事物,我们预计试验计划施行时,引入的优质的士的数目不会太多。我们固然欢迎新人申请,但旧人(即现有普通的士牌照持有人)亦可以有机会公平参与,提出申请。

  主席,在引入优质的士及检讨出租汽车服务的同时,我们亦不会忘记现时普通的士的服务,我们会致力提升它们的服务水平。有关详情在文件第9-11段作了交代。

  主席,我们欢迎各位议员就我们提出的一些建议的方向给予我们多些意见。



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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