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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医院管理局私家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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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主要提供公营医疗服务,而辖下部分公立医院(包括两间教学医院,即玛丽医院及威尔斯亲王医院)亦有提供私家病人服务。就该类私家病人服务,医管局采用以下原则:不应以公帑资助私家病人。然而,据报有内地人士到该两间教学医院的私家专科门诊诊所求诊,目的是以较低廉的价格购买十分昂贵的自费购买药物然后转售图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过去五年及今年(截至九月),玛丽医院及威尔斯亲王医院辖下各项专科门诊服务每年分别的求诊人次,以及当中私家病人的求诊人次分别为何(使用与附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二)过去五年,玛丽医院及威尔斯亲王医院辖下两间药房购买药物的总开支为何;过去五年,玛丽医院及威尔斯亲王医院辖下各项专科门诊服务平均每年为病人提供药物的净支出,以及当中为私家病人提供药物的净支出分别为何;上述两类支出占医院药房购买药物总开支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使用与附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如没有记录,原因为何;

(三)鉴於有报道指称玛丽医院及威尔斯亲王医院辖下专科门诊服务的私家病人获处方自费购买药物时,只需支付药物的成本价格加每种药物50元的行政费,过去五年,每年从私家病人所收取的行政费总额为何;该做法自何时起实施,以及实施该做法的理据为何;

(四)医管局会否修订现行做法,以防止出现下述情况:动用公帑资助私家病人,以及动用公帑资助非本地居民的私家病人购买药物后转售图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医管局有否发现私家病人把自费购买的药物转售图利的个案;如有,按病人求诊的医院列出过去五年的分项数字?

答覆:

主席:

  就郭家麒议员有关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私家症服务的各项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附表三载列二○一○/一一至二○一四/一五年度玛丽医院及威尔斯亲王医院整体及私家专科门诊的就诊人次数据。

(二)附表四载列二○一○/一一至二○一四/一五年度玛丽医院及威尔斯亲王医院的用药总开支,以及私家症病人自费购买药物的用药开支和其占用药总开支的百分比。

(三)至(五)附表五载列二○一○/一一至二○一四/一五年度玛丽医院和威尔斯亲王医院从私家病人所收取的私家症药物行政费总额。

  医管局自二○○三年起按照收回成本的原则,统一私家症病人的药物收费为各项药物的成本价,以及就每项处方药物额外收取50元的行政费用,以确保公帑不会用於补贴私家症病人的药物费用。

  医管局会因应个别病人的临床情况,为病人处方适当和适量的药物。目前医管局并无收到证据,显示有私家病人把自费购买的药物转售图利。然而,医管局会密切检视私家病人使用药物的情况,并按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私家服务不会被滥用。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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