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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第二十二条:泊车位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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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恒镔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报道指全港泊车位的供应紧张,当中以私家车泊车位的短缺情况尤为严重。例如,近日某地区的政府停车场有逾500名市民於天未亮时在黄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期间排队申请租用月租私家车车位。根据《香港便览》的资料,截至今年六月底,全港有509 207辆领有牌照的私家车,但由政府提供的公众泊车位只有约24 100个(包括约6 100个政府停车场泊车位及约18 000个路旁停车收费表车位),而位於商业、住宅及工业楼宇内的公众泊车位亦只有约197 000个,显示泊车位供不应求。关於各类车辆的泊车位供求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根据《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泊车设施标准与准则,现时每个区议会分区分别欠缺多少个各类车辆的泊车位;当局在未来五年有何具体计划增加各类泊车位的数目以达至有关标准及准则,以及在该等计划落实后,各类车辆的泊车位分别会增加的百分比为何;

(二)鉴於交通谘询委员会於去年十二月发表的《香港道路交通挤塞研究报告》中提出建议,提高私家车首次登记税和牌照年费,以压抑私家车车辆增长,当局有否评估按不同幅度提高首次登记税税率和牌照年费,会对私家车的数目及增长率有何影响;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当局有何具体计划落实该报告中与泊车位供求有关的各项建议;

(三)鉴於政府提供的泊车位收费较低因而广受驾驶人士欢迎,当局有否计划增建多层停车场,以满足市民对泊车位的需求;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会否尽快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有关泊车设施的标准与准则,以期订立较高的泊车位供应标准;

(五)目前分别由运输署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管理的各个泊车转乘停车场的使用情况为何;当局会否促请港铁公司向驾驶人士提供更多泊车转乘优惠,以鼓励他们避免驱车前往交通较挤塞的地区;及

(六)鉴於现时各区的泊车位严重不足,而据悉政府「抢地」以增加住宅用地的做法令原本用作临时停车场及可兴建多层停车场的用地数目买少见少,当局有何措施解决泊车位不足问题,包括引入更善用空间的泊车系统(例如在日本广泛采用的旋转式停车系统),以增加泊车位数目,以及采用实时泊车位资讯系统,让驾驶人士掌握附近空置泊车位的资料,以增加泊车位的使用率?

答覆:

主席:

  香港土地资源有限,政府目前提供泊车位的政策是优先考虑及配合商用车辆的泊车需求。商用车辆(特别是货车及旅游巴士)负责客货运输,在日常运作中对泊车位有实质的需求,在物流业、旅游业以至整体经济方面担当重要角色。至於私家车,政府会在整体发展容许之下提供适量的泊车位,但同时不致诱使原拟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转用私家车而令附近道路挤塞。

  就陈恒镔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运输署一直有留意全港泊车位的供求情况。截至二○一五年六月,全港的泊车位共约724 000个,高於约676 000辆领有牌照的车辆总数。其中私家车泊车位共约有645 000个 (包括政府提供的公众泊车位、私人营运而供公众使用的停车场泊车位,以及只供个别私人使用的泊车位),亦高於约550 000辆领有牌照的私家车的总数。至於商用车辆,视乎其车辆类别及长度,某些商用车辆亦可使用私家车泊车位,或停泊於工作场所内(例如学校自行营运的学校私家巴士可停泊於校内)。全港各区的泊车位数目见附件一。由於各区的泊车位需求并非固定,运输署并没有相关的资料。

  在使用率方面,根据运输署的资料,全港各区的短期租约停车场晚间使用率平均约七成(见附件二),而运输署管理的十二个政府独立式多层停车场的晚间平均使用率约百分之六十七。整体而言,泊车位的供应情况尚可接受。

  运输署会继续透过不时检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有关泊车位供应的指引,确保新发展或重建项目须提供适量的泊车位。运输署并会适时推行下列措施增加泊车位数目:

(i)透过批地条款,在合适的私人发展项目内要求提供适量公众泊车位;

(ii)与有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有需要时尽量物色适当土地作为临时停车场;

(iii)监察临时停车场的使用情况,如个别车辆类别的泊车位需求殷切,考虑向相关部门提议将一些短期租约临时停车场,在续约时订明只可供某种车辆类别使用,以纾缓该类泊车位的需求; 及

(iv)在不影响交通畅顺、道路安全或妨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前提下,在有泊车需求的地点加设路边泊车位。

  由於透过新发展或重建项目提供的新泊车位数目,取决於项目的具体发展参数(例如单位数量及面积、与铁路站的距离、地积比率、当区的交通情况及附近停车场的使用情况等),而个别项目的落成日期,往往会因应项目本身的规划及市场状况而改变,故此,运输署难以提供未来五年各区规划中新增泊车位的准确数目,以及各类车辆泊车位分别会增加的百分比。

(二)及(四)我们已於今年五月的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明,政府原则上认同并计划分阶段推展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提出的一系列纾缓道路交通挤塞的建议措施。在确定建议措施的具体细节时,我们会通盘考虑多项因素,包括社情民意、持份者的意见、所需资源、最新科技和海外经验等,并作出适当的修订及补充。

  关於财政方面的建议措施,包括调整首次登记税和牌照年费等,其成效视乎多个因素,例如增幅、市民对私家车的依赖程度、有否替代的公共交通工具及整体经济情况等。

  在泊车位方面,我们计划适时开展交谘会有关泊车政策检讨的建议,优先考虑及配合商用车辆的泊车需求,并会因应日后的检讨结果研究改善措施,包括考虑是否需要更新《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

(三)在泊车位数量上,政府的角色主要是厘定泊车位供应的标准,要求个别发展项目按其发展参数提供适当数量的泊车位,而泊车位供应的标准亦列载於《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内。现时,若新规划申请有别於按《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车位数量,我们会按发展商提供的理据作个别考虑。

  就运输署辖下的政府多层公众停车场,署方一直因应它们的使用率、邻近私营公众停车场的收费水平及其他因素,不时检讨收费。

  一般来说,适合作停车场的土地,都具备条件作其他发展用途。如果能把公众泊车位和发展项目结合起来,是最地尽其用的方法,对社会整体更为有利,故此,政府短期内没有计划兴建新的独立式多层停车场。

(五)泊车转乘停车场让驾驶者先把车辆停放在交通交汇点,然后转乘公共交通工具,有助减少车辆驶进道路交通挤塞的地区。目前,全港有十一个提供泊车转乘服务的停车场,分布各区(包括市区及郊区),提供合共3 871个泊车位。这些停车场设置於港铁站或邻近的地点,包括上水站、香港站、九龙站、青衣站、彩虹站、锦上路站、红戛站、奥运站、坑口站、乌溪沙站和屯门站,方便驾驶人士转乘港铁。使用泊车转乘服务者(即停泊车辆后,转乘港铁前往目的地的人士)使用这些停车场,可以获得七折左右的泊车优惠。其他驾驶者(即停泊车辆后没有转乘港铁的人士)亦可使用这些停车场,但不享泊车转乘优惠。

  现时,上述停车场中有七个分别由运输署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管理(即位於或邻近上水站、香港站、九龙站、青衣站、彩虹站、锦上路站及红戛站),合共提供2 886个泊车位,於二○一五年第二季平均每日超过3 380人次使用,而泊车转乘使用人次占总使用人次超过四成。

  根据《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指引,政府鼓励在适当地点兴建泊车转乘停车场。在推展个别铁路项目、市区重建项目和新发展项目时,政府会研究在适当地点增建泊车转乘设施。政府亦已要求港铁公司推广其现有泊车转乘设施,并研究为在邻近港铁站的一些目前未提供泊车转乘优惠的停车场提供转乘优惠。

(六)政府会考虑成本效益、所需资源及技术可行性等因素,检视应否在政府停车场引入先进泊车系统及安装实时泊位资讯系统。我们有联系商业公众停车场的营办商,鼓励他们多利用资讯科技,包括使用流动应用程式,发布其辖下停车场空置泊位的实时资讯,同时亦鼓励各营办商透过政府提供的资讯平台,向公众免费发放有关资讯,方便驾驶人士寻找空置的泊车位。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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