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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豁免电动车辆缴付首次登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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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推广使用电动车辆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政府自一九九四年以来豁免电动车辆缴付首次登记税。由於车辆的零售价越高,须缴付的首次登记税款额便越多,所以电动车辆的零售价越高,获豁免缴付的首次登记税款额便越多。据报,近年名贵电动跑车深受市民欢迎,以致政府因该项税务优惠而少收庞大税款。有市民质疑该项税务优惠变相以公帑资助富有人士购买奢侈品,有违公平原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十个财政年度,每年新登记并获豁免缴付首次登记税的电动车辆总数,并按附表一所列车辆价格组别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十个财政年度,每年因电动车辆获豁免缴付首次登记税而少收的税款总额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修订法例,不再豁免某些种类或型号的电动车辆(例如高价电动跑车)缴付首次登记税,或只向公共运输用途车辆作出该项豁免,以避免出现以公帑资助市民购买奢侈品的情况;若会,实施时间表及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电动车没有废气排放,能有效率地把电网的电力转化为动力,以电动车替代传统车辆有助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政府一直积极推广使用电动车,当中措施包括由政府部门带头使用电动车、宽免电动车的首次登记税、与业界协力扩展电动车的充电网络和鼓励车辆供应商引入合适的电动车。截至二○一五年九月底,香港有2658辆已登记电动车在路上行走,与二○一○年底只有74辆比较,增幅令人鼓舞。资料亦显示引入香港市场的电动车型号和种类亦有增加。

  我的具体回覆如下。

(一)过去十个财政年度,在《汽车(首次登记税)条例》获豁免缴付首次登记税的电动车数目详见附件二。这些车辆包括私家车和商用车,特别用途车辆及政府电动车辆则除外,由於车种不同,所以车价差异亦很大。

(二)过去十个财政年度,每年度就《汽车(首次登记税)条例》所豁免的首次登记税款,详见附件三。

(三)现时,电动车技术仍在发展中,部分驾驶者对使用电动车的信心仍有待确立。加上电动车的研发成本高和车辆生产量少,导致电动车价格仍高於传统车辆,这情况以商用车辆尤甚。目前,所有电动巴士及电动中型货车的净车价均高於一百万元。豁免电动车首次登记税是推广使用电动车的一个重要策略。基於这些考虑,我们认为现时不应为豁免首次登记税的电动车的免税价值设限,以免窒碍推广使用电动车。现时电动车首次登记税的豁免安排是有时限的,政府每次考虑是否需要继续有关豁免安排时,均会仔细审视电动车的技术发展、电动车市场的最新情况、驾驶者对电动车的态度等因素,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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