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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公共Wi-Fi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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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截至二○一五年九月,约有五百六十个政府场地已有香港政府WiFi通服务(WiFi通),提供免费Wi-Fi无线网络服务,而WiFi通热点总数约为二千九百个。然而,据报有调查的结果发现,有不少市民认为透过WiFi通上网的速度未如理想。关於Wi-Fi无线网络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十二个月,WiFi通使用率最高及最低的政府场地分别为何;

(二)有否收集各区WiFi通热点的平均(i)连线速度、(ii)断线百分率和(iii)连线时间的数据;若有,过去三年每年的数据为何;若否,会否收集该等数据;

(三)WiFi通营运委员会上次检讨WiFi通承办商服务表现的日期及所得结果为何;

(四)鉴於本会财务委员会分别於二○○七年及二○一一年通过拨款二亿一千七百六十万元及六千八百万元作提供WiFi通之用,该等拨款至今的使用情况为何;

(五)电讯服务营办商在政府设施(如行人天桥、行车天桥和街灯)安装Wi-Fi装置的最新情况及有关数字为何;及

(六)鉴於部分乡郊地区现时尚未被光纤到户服务涵盖,政府会否考虑将WiFi通的覆盖范围扩展至该等地区,以便有关居民可享用高速上网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政府WiFi通」(「WiFi通」)於二○○八年推出,主要在人流较多的政府场地提供免费Wi-Fi服务,以确保合乎成本效益。我们已在全港十八区约五百七十个政府场地安装超过三千个热点。这些场地包括公共图书馆、谘询服务中心、就业中心、社区会堂、主要地区公园、博物馆、运动场地、熟食市场及中心、政府大楼及办事处、法院大楼、政府诊所,以及一些主要的旅游景点等。公众对「WiFi通」服务反应良好。另外,为方便市民和访港旅客搜寻和连接全港的免费公共Wi-Fi服务,我们与业界携手合作,於二○一四年八月推出通用Wi-Fi品牌「Wi-Fi.HK」计划,推广由公共及私营机构提供免费或设有免费使用时段的Wi-Fi服务。现时「Wi-Fi.HK」品牌下热点数目超过一万七千个,遍布全港十八区,地点包括香港国际机场、著名旅游景点、公众电话亭、商场及商店、食肆、咖啡店、便利店、数码港、科学园、大学及大专院校校园、一些公立医院(急症室及专科门诊候诊大堂)及政府诊所,以及「WiFi通」覆盖的所有政府场地。用家无须登记,即时可享用最少三十分钟免费公共Wi-Fi服务。

  就问题的六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过去十二个月的「WiFi通」用量,以连线次数计算,香港中央图书馆的使用率最高,而赤柱社区会堂的使用率最低。

(二)为确保「WiFi通」服务提供合理的服务水平及市民能公平地使用服务,每次连线均设有连线速度和使用时间限制。在过去三年,因应市民一般上网需要,我们已把每名使用者的平均连线速度由约每秒一至二兆比特,提升至最高可达每秒约三兆比特,为市民提供浏览网页、收发电邮等一般用途。

  由於市民使用「WiFi通」服务无须登记,故我们没有收集有关连线时间的数据。同时,我们根据公平使用原则,为「WiFi通」服务设定一百二十分钟的连线时限及十五分钟的闲置中断时限。如使用者因而被系统中断连线,他们可重新连线,以继续使用服务。至於断线率,由於系统在技术上不能分辨使用者是因离开场地或闲置而中断连线,抑或因其他环境因素或技术问题而引致断线,故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数据。

(三)「WiFi通」营运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参与计划的主要部门,负责监察「WiFi通」服务及承办商的表现。在营运委员会的监督下,我们会按月抽查「WiFi通」场地,监察服务水平,包括传输速度及连线稳定性等。营运委员会每季与承办商举行会议,检讨承办商的服务表现。此外,我们亦每月与承办商举行服务管理会议,检讨服务水平,并对「WiFi通」系统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紧密监察其服务表现。

(四)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於二○○七年及二○一一年,合共拨款二亿八千五百六十万元,提供「WiFi通」服务至二○一七年年底。截至二○一五年九月,「WiFi通」的总支出约为二亿三千一百万元,开支项目包括由承办商提供的「WiFi通」服务和政府为计划作出的统筹、管理和支援、提供热点及网络建设、场地准备工程、安装、日常运作和维修保养、保安管理、内容过滤服务、场地每月互联网接达服务、二十四小时网络监察及求助热线服务等。

(五)为协助固定服务和流动网络营办商(营办商)在政府设施(例如街灯、行人天桥和行车天桥)安装无线电基站和Wi-Fi器材,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已发出《申请在道路设施或未批租及未批拨政府土地上装设微型基站须知》(《须知》),详细列出申请在上述地方装设微型基站的程序、要求及有关事宜,以利便营办商的申请。在二○一四年年初,固定服务营办商在器材和安装的设计上达成初步协议,并在年中由两家固定服务营办商在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下,在沙田城门河的街灯柱上安装Wi-Fi器材进行视觉影响评估,在评估期间,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收到市民投诉。关於在上述政府设施安装Wi-Fi器材以提供户外公共Wi-Fi服务,固定服务营办商会因应各自的商业决定及需要,按《须知》上所载的申请要求及程序向通讯办及相关部门提交申请。通讯办会协调有关部门审批该等申请。

(六)从技术角度而言,现时的Wi-Fi技术不能独立运作,在建设Wi-Fi网络时,背后必须有宽频网络的支援,才可提供上网服务。另外,为确保公帑得以善用,在新增「WiFi通」场地时,我们须考虑场地的人流和需求,以及研究其技术可行性,包括是否能在场地提供宽频网络,并先在人流较多及方便使用服务的位置安装Wi-Fi热点,使服务设施更具成本效益。因此,把免费公共Wi-Fi服务(包括「WiFi通」)范围扩展至偏远地区有一定的限制,但我们会继续按需求检视及增加「WiFi通」的覆盖范围。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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