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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内地零团费、低团费甚至负团费购物团衍生不少问题。继二○一○年发生本地女导游因不满内地团友购物少而在旅游车上辱骂游客,以及一名内地游客因购物问题与导游争执后心脏病发死亡事件后,近日有一名内地游客被带至店铺购物时疑因争执而遭围殴致死。有不少旅游业人士反映,本港入境旅游业面对众多问题,包括监管不足;旅客客源过分集中;缺乏新旅游景点;无牌宾馆屡禁不绝等。当局曾宣布设立旅游业监管局,但至今仍未有公布工作时间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近日游客受袭致死事件经互联网上被报道及渲染后,对本港旅游业造成负面影响程度;当局如何应对,以减少该等影响及作出补救;
(二)鉴於本港具中西文化交汇特色或昔日情怀的景物和景点逐渐消失,而政府每年提供予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作营运及推广旅游拨款有增无减(本财政年度预算开支为7亿4,790万元),政府有否研究日后把部分款项改作保育景点之用,以增加该等景点对游客的吸引力;及
(三)会否重新考虑本人於二○○九年所提建议,即成立专责处理所有旅游事务的政策局(旅游局),以整合负责筹划、规管、推广旅游及处理其他旅游事务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以及由旅游局负责制订及落实旅游相关政策;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高度重视今次涉及旅客死亡的不幸事件,警方正在调查事件,旅游事务署也已经要求香港旅游业议会(旅议会)调查事件有否涉及违反旅议会规条的情况。
就谢议员所提问各项,现回覆如下:
(一)今次的不幸事件难免对旅游业造成影响,尤其香港旅游业现正面对不少挑战,所以我们呼吁业界必须自律,同时我们应尽量避免让今次事件打击香港作为旅游城市的形象。事件发生后,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已即时透过内地具影响力的媒体(包括网上及社交媒体如微信、微博等)发放正面信息,挽回内地旅客对香港的信心。长远来说,我们会总结今次事件,并会联同国家旅游局和旅议会,继续紧密监察内地来港旅行团的运作,研究是否有可行的措施,可供引入加强规管。
(二)政府每年拨款给旅发局的资助金,目的是要推广访港旅游,维持旅游业对本港经济发展的贡献。旅发局的主要工作包括在二十个主要客源市场进行推广,令客源组合多元化,全力吸引过夜旅客,加强香港的国际地位和「亚洲国际都会」的形象;利用全方位的数码媒体推广、公关宣传,以及消费者旅游展等途径,推广香港独特和多姿多采的旅游体验,从而提升旅客的访港意欲;以及举办及推广香港的大型活动,巩固香港作为「亚洲盛事之都」的地位。政府会继续支持旅发局在旅游推广方面的工作。
政府以适切及可持续的方式,因应实际情况对历史和文物建筑及地点加以保护、保存和活化更新,而为了积极拓展香港不同方面的吸引力,为旅客带来更多元化的体验,善用经活化后的历史建筑发展文化创意旅游是我们近年其中一个重要的策略性发展方向。近年透过这策略发展的新景点包括由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活化并打造而成的标志性创意中心「元创方」,以及透过发展局「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进行保育及活化的历史建筑,如YHA美荷楼青年旅舍、饶宗颐文化馆(前荔枝角医院)等。此外,现正进行活化的中区警署建筑群,预期於明年底对外开放、原址为「孔圣义学」的建筑物亦会活化为大坑火龙文化馆,预计於二○一九年开始营运。
同时,为加强推广香港的文化创意旅游资源,旅发局在不同途径进行多方面的宣传,包括旅发局网站、手机程式、社交网站及旅客谘询中心,积极向旅客宣传和推广四个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节庆活动,包括盂兰胜会、长洲太平清醮、大澳端午龙舟游涌和大坑舞火龙。在推广本港的地道文化方面,旅发局透过「新旅游产品发展计划」,资助业界部分推广经费,以鼓励业界开发不同主题及富特色的崭新旅游产品,当中包括富有地道文化特色的项目,例如带领旅客品尝本地美食的「深水地道美食体验游」,以及介绍香港传统手艺文化的「香港特手」。旅发局会继续推行该计划,鼓励业界发挥创意,善用香港各区的旅游资源。
(三)本港有关旅游政策、宣传及监管的架构,多年来一直根据市场趋势、及业界和社会的共识而演变。现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辖下的旅游事务署,专责制订旅游发展策略,分配资源落实各项旅游政策,以及统筹和协调各方,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旅议会和旅发局,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各项工作。旅游政策及规划的工作由於涉及不同政策局的范畴和众多持份者的利益,所以由政府负责能事半功倍。至於旅游推广方面,现时由属法定机构的旅发局处理前线推广,能使推广工作更有弹性,有利其根据市场最新情况及时调整策略。
监管架构方面,近年旅游业的市场发展和营运模式不断变化,为保持香港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政府经公众谘询及详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旅游业规管机构的独立性、公信力、业界参与和规管成效等因素后,宣布会成立独立法定机构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统一处理由旅行代理商注册处和旅议会负责的发牌和规管工作,规管对象包括旅行社、领队和导游。政府现正加紧进行成立旅监局和推行新规管架构的法例草拟工作,以期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一直以来,旅游事务署与旅发局及旅游业相关组织均就本港旅游业的发展和推广工作保持紧密联系和合作,旅游事务署会继续统筹和协调各方,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完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